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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广中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4-29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 天广 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天广 01)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
事项报告如下:

    一、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中茂”或“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的公告》(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披露天广中茂于
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
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4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就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有关内容披露如下:

    1、经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提前确
认工程项目收入 4,283.3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 1.77%,
2017 年提前确认工程项目收入 12,804.83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合并报表收入总
额的 3.64%。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 2016 年、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不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2、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福建证监局
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

    (1)公司应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和
信息披露水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
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3)根据公司规定开展内部问责,督促有关人员勤勉尽责。

    3、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在 30 日内向福建证监局
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当包括对照责令改正决定书逐项落实整改的措施、
预计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内容。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披露:天广中茂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
福建证监局的要求完成决定书中的整改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建证监局报送
整改报告,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将加
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针对风险事项和重要业务模块不定期实施专项内部审计,
并定期实施全面内部审计,全面梳理相关情况,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天广中茂 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情况

    2019 年 4 月 25 日,天广中茂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业
绩预告修正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的本年度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天广中茂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天广
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将 2018 年度业绩预计修正
为: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90.00%
至-60.00%,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盈利 6,078.99
万元至 24,315.98 万元。

    天广中茂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天广
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快报》中预计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0,697.25 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82.40%。该次业绩快报披露的
经营业绩与天广中茂 2019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修正中预计的经营业绩
不存在差异。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本报告期
      项目                                                     上年同期
                       修正前               修正后
                比上年同期下降:     比上年同期下降:
  归属于上市    60.00%至90.00%       174.00%至180.00%    盈利:60,789.94
  公司股东的    盈利:6,078.99万元   亏损:44,984.56万元 万元
    净利润      至24,315.98万元      至48,631.95万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本报告期业绩预告修正已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
计,天广中茂与注册会计师对本次修正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原因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本次业绩预告低于前次业绩预告预计的区间,
主要系商誉减值计提增加所致。根据审计机构意见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天广中茂
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 2015 年收购全资子公司时所形成的商
誉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认为资产减值迹象较为明显,基于谨慎考虑,需进一步计
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本次 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
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8 年年度报告为准。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在上述事项发生后出具本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广发证券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保
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的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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