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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茂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02  

						股票代码:002509             股票简称:天茂退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12467             债券简称:16天广01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7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厚
蜀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注:《公司章程》
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2日以前以邮件、传
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特殊紧急情况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董事陈晓东未明确选择表决
意见,按弃权处理。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免除余厚蜀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无同意票、4票反对、3票弃权,未通过。
    董事余厚蜀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1、在公司面临债务危机、退市风险的
紧要关头,主要股东陈秀玉女士拒绝接受包括债权人代表、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层、其他
主要股东的意见,选择债权人代表、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层及其他主要股东都不认可的战
投,对上市公司的面值退市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司退市后,作为公司主要股东,理应
团结公司及其他股东积极面对当前困境,争取尽力化解当前危机努力实现恢复上市,但
在退市整理期关键时刻,主要股东陈秀玉女士仍率先提起临时议案改选董事、罢免董事
长等系列议案,且本次议案中有不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范畴。此举不仅不利于公司及股
东团结,影响公司正常发展。
       2、截至目前,陈秀玉女士作为公司的主要股东,架空上市公司董事会,导致上市
公司管理层对天广消防等子公司及孙公司的管理实际处于失控状态。
       在此情况下,本人希望其作为主要股东,合理行使自己的股东权益,切实维护广大
中小股民和债权人的利益!
       3.股东陈秀玉女士免除董事及董事长提案的理由与事实不符,本人保留法律追究责
任的权利。
       董事黄如良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这次董事会会议要求董事表决免去公司
余厚蜀董事及董事长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不知何故要罢免余厚蜀董事及董事长。如
果是2020年6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天广中茂服份有限公司2019年
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该及时披露,并增加股东大会
议案由股东大会去审议。会议组织者未及时表决,且未提供完整资料,未解释原因,没
有免去余厚蜀董事及董事长的来龙去脉,本人无法发表意见。
       董事陈晓东未明确选择表决意见,按弃权处理。其对意见如下:反对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召开。
       1、根据会议通知,董事会于6月27日收到股东临时提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2日内
必须披露,并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今天7月1日,已超过披露的时间规定,本次董事
会审议事项违反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董事会无权审议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股东
提出的议案都需要披露全部内容,不应选择性披露。本次股东提案董事会未披露全部内
容,本人无法判断和表决。
       3、本人质疑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开、公平、公正,和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规则
的理解。
       4、建议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加强学习,尽到作为公司董事、高管的职责义务和责
任。
       董事杨美桂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该提案的内容参照《公司法》的第三十
七条、《公司章程》第四十条及第八十二条,不属于股东大会的议事范围。
       独立董事陈金龙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由于公司目前所处环境及两大股东
意见分歧,余厚蜀董事长在协调两大股东意见分歧上确实存在不足之处,作为职业经理,
缺乏权威性。但本人还是希望公司两大股东团结一致,争取更为妥善方法解决问题。
       独立董事郝先经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公司被终止上市,债务危机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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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免除董事长,将导致公司更为混乱,我认为两大股东应在一起坐下来好好讨论一下
公司下一步未来发展并协商好新董事长人选,故我投了反对票。
    独立董事王有平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 此次提案共两项内容,其中有不
属于股东会的讨论范畴的内容,应予以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于2020年7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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