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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顺洁柔: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0-7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5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邓冠杰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
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0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642,181,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9830%;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680,581,2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120%。
                                     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联席总经理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675,725,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865%;反对
575,5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6%;弃权 4,280,70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64,2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091%;反对 76,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27%;弃权
4,280,70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882%。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毅、陈晓璇
    3、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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