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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华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3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会议由董
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
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完善公司高管结构,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议,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原财务经理王景雨先生担任新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
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公司原财务总监蔺双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副总裁
娄亚华先生、王天宇先生、张小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蔺双女士、娄亚华
先生、张小磊先生仍在公司任其他职位,王天宇先生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
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新担任
岗位的职责要求,此次调整将会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新的活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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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议,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
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
红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工作的相关事宜。

       王景雨先生、张双文先生、王英姿女士、林海峰先生、彭红女士的简历见附
件。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达
华智能: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2
    附件:

    彭红:女,中国国际,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春邮
电学院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2011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销售及渠道拓展
事业部资深经理(二岗副)。现任公司副总裁。

    彭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彭红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彭红女士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林海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
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04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历任福建日
报报业集团海峡都市报社经济部首席记者、时政部副主任、编辑部副主任、社会
新闻部主任等。2018 年 8 月起,任职达华智能董事长助理、董办主任,主要负责
董办工作、品牌建设、政府事务、公共关系等。现任公司副总裁。

    林海峰先生通过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00,000 股;林海
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林海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双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 6 月出生。清华大学 MBA,
法国尼斯大学管理学博士(在读)。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康得新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002450)总裁特别助理事业部总经理、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
年 9 月至今任职深圳市商用显示系统产业促进会副会长;2020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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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CEO。现任公司副总裁。

    张双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双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双文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王英姿: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
王英姿女士 2000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北京天诚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总裁
助理;2001 年至 2003 年就职于北京中房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
理;200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亿阳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智能交通事业部,任职市场
总监;2006 年就职于北京慧通九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4
年起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融佳安全印务有
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王英姿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389,879 股股份,王英姿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王英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核查,王英姿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景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企业财
务与投资管理专业,高级会计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2013 年1月起在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监,全程参与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与公司的并购工作,2019 年4月起在公司任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景雨先生通过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0,000 股;王景雨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4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景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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