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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馨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10-23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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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叶云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婷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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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22,561,959.29                1,228,742,080.17                        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88,663,684.11               944,251,225.33                        4.70%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5,655,871.88                     60.02%       426,580,866.52              4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835,778.46                    91.72%        41,404,224.71            17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9,124,531.85                    72.87%        40,269,905.14            167.92%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6,828,282.10            -385.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0                 100.00%               0.150             1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0                 100.00%               0.150             114.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                   5.26%               4.29%               49.4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6,164.7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65,675.0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902,109.9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978.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2,469.4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7.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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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合计                                                                   1,134,319.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06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陈东                境内自然人           25.91%      71,776,791        65,026,791 质押                   44,776,791

广讯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5.16%      42,000,000

朱永福              境内自然人           12.38%      34,300,000        25,725,000 质押                    7,300,000

杨荣富              境内自然人            7.78%      21,546,099         3,546,099 质押                    3,546,000

苏州永福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6.14%      17,000,000                     质押                 12,000,000
公司

浦银安盛基金-浦
发银行-浦银安盛
                    其他                  2.28%       6,312,056         6,312,056
-浦发银行-淮海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7%       4,889,876
公司

汪敏                境内自然人            1.70%       4,711,263         4,711,263 质押                    4,711,2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国
                    其他                  1.19%       3,297,720
家安全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1%       1,700,03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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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讯有限公司                                                          4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

杨荣富                                                                1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                                                  17,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

朱永福                                                                 8,5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8,575,000

陈东                                                                   6,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50,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89,876 人民币普通股           4,889,87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3,297,720 人民币普通股           3,297,720
国家安全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1,700,031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31

东证资管-招行-东方红-新睿 5 号
                                                                       1,415,859 人民币普通股           1,415,859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新睿 2 号
                                                                       1,159,903 人民币普通股           1,159,903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陈东与汪敏系夫妻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朱永福为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属于一致行动人;东证资管-招行-东方红-新睿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证资管-工行-东方红-新睿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东方证
明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及前 10 名
                                    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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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比例               原因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本期经营性支出、长
货币资金                    108,206,531.93   181,378,394.10        -40%
                                                                          期资产购置支出较多所致
应收账款                    246,404,176.46   179,673,604.89         37% 本期合并南京友智所致
                                                                          本期子公司上海阿帕尼供暖改造项
预付款项                     28,329,249.87    16,637,315.00         70%
                                                                          目预付款较多所致
存货                        142,422,823.53   103,627,596.98         37% 本期合并上海阿帕尼所致
                                                                          本期期末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增
其他流动资产                 12,046,519.27     4,669,197.14        158%
                                                                          加所致
在建工程                     43,277,755.57    28,594,662.00         51% 本期合并上海阿帕尼所致
                                                                          本期子公司上海阿帕尼预付长期资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098,864.49    28,626,224.30         72%
                                                                          产构建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                    103,603,913.48    58,693,015.95         77% 本期合并上海阿帕尼所致
                                                                          主要系上年年终奖在本期已支付所
应付职工薪酬                  1,123,782.91     3,836,060.22        -71%
                                                                          致。
                                                                          主要系本期已支付上年末计提税金
应交税费                      2,492,303.90     5,085,345.71        -51%
                                                                          所致。
                                                                          主要系期初应付上海阿帕尼股权转
其他应付款                     917,164.36     12,836,962.15        -93%
                                                                          让款在本期支付所致
                                                                          主要系本期合并南京友智增加的利
未分配利润                  143,494,616.77   102,090,392.06         41%
                                                                          润所致。
                                                                          子公司上海阿帕尼的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30,126,758.50    22,624,248.78         33%
                                                                          增加所致
2、损益表变动情况说明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增减比例               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合并南京友智及本公司
营业收入                    426,580,866.52   284,413,027.53         50%
                                                                          收入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合并南京友智及本公司
营业成本                    310,341,558.19   213,856,276.79         45%
                                                                          收入增加而增加的成本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40,446.00     1,815,121.50         34% 主要系收入增加而增加的税金所致
                                                                          主要系本期合并南京友智及上海阿
销售费用                     12,288,467.39     8,375,495.30         47%
                                                                          帕尼所致
管理费用                     57,103,286.29    37,335,263.43         53% 主要系本期合并南京友智及上海阿

                                                                                                       6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帕尼所致
                                                                             主要系去年下半年增加了贷款而本
财务费用                          806,951.93     -1,584,580.40        151%
                                                                             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5,443,573.58     8,327,113.73        -35% 主要是本期消耗长期库存所致
                                                                             主要系子公司南京友智获得即征即
营业外收入                       2,788,993.03      567,769.71         391%
                                                                             退增值税所致。
                                                                             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损
营业外支出                        144,631.18       235,813.16         -39%
                                                                             益较多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238,736.66       -36,608.21       -552% 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较大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说明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增减比例                 原因说明
                                                                             系本期母公司和子公司南京友智收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44,696.47     5,047,825.22        176%
                                                                             到较多退税款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本期合并南京友智及上海阿帕尼所
                                10,436,133.05     4,909,970.87        113%
金                                                                           致
                                                                             本期合并南京友智及上海阿帕尼所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0%
                               262,400,335.02   187,712,435.51               致
                                                                             本期合并南京友智及上海阿帕尼所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439,140.78    12,491,483.61         48%
                                                                             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本期合并南京友智及上海阿帕尼所
                                39,225,796.00    18,436,303.36        113%
金                                                                           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比上年同期多
                                  517,032.44       109,540.00         372%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主要系本期收回上年同期支付的保
                                17,500,000.00     5,188,551.20        237%
金                                                                           函保证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7,979,154.39    30,902,348.20         55% 系本期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7,500,000.00       -100% 系上年同期支付保函保证金所致
金
                                                                             系上年并购南京友智收到募集资金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799,999.80       -100%
                                                                             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2,190,220.00   122,906,200.00        105% 本期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8,679,549.98    63,088,900.00        262% 本期归还上年贷款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5,271,273.65    22,585,838.08        -77% 系上年同期支付股利所致
的现金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73,059.46      487,050.82         387% 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较大所致
的影响




                                                                                                          7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开展股票期权激励事项: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披露了《宝馨科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
文件;201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2、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本公司拟将通过以
下具体方案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2.1、自2015年7月9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拟将通过高管和核心管理层众筹的方式购买公
司的股票,合计购买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2、如果因为市场原因,公司股价继续出现非理性下跌,公司将进一步
采取如下措施:自2015年7月9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择机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再次启动员工股权激励计划。2.3、本公司
将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积极践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信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截止目
前,该事项正在加紧实施中。
3、关于拟参与设立航天紫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的事项: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拟参与设立航天紫金军民
融合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司拟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所属南京晨光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航天
紫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军民融合产业基金,基金其他
出资份额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截止目前,公司还未实际出资。
4、关于股东广讯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广讯有限公司(简称“广讯”)于2014年11月19日分别与陈
东、杨荣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广讯将其持有的2,700万、1,800万股宝馨科技的股份分别转让给陈东和杨荣富。广
讯于2015年3月3日与朱永福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讯将其持有的2,500万股宝馨科技的股份转让给朱永福。该
股份转让事项已于2015年8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
5、关于股东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永福投资与朱永福于2015年8月12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永福投资拟以7.82元/股的价格将持有的宝馨科技5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朱永福。截止目前,该股份转让事项还未完成过户登记。
6、关于改选公司董事: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
司董事的议案》,截止目前,向相关部门的董事备案工作还在办理中。
7、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截止目前,向相关部门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工作还在办理中。
8、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连续停牌,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初步确定本次购买的
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会同公司聘请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初步尽
职调查,各中介机构仍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股票将延期至不晚于2015年11月4日
复牌并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本次申请延期复牌后,如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
书),公司自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
司将充分关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 2015 年 7 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
1、关于公司开展股票期权激励事项      2015 年 07 月 10 日                  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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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告。

                                                                           详见 2015 年 7 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
2、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           2015 年 07 月 10 日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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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 2015 年 7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
3、关于拟参与设立航天紫金军民融合产                                        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7 月 29 日
业投资基金的事项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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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在证券时
4、关于股东广讯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                                        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8 月 11 日
事项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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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 2015 年 8 月 14 日刊登于《证券时
5、关于股东苏州永福投资有限公司协议                                        报》、《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8 月 14 日
转让股份事项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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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 2015 年 9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
6、关于改选公司董事                   2015 年 09 月 24 日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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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 2015 年 9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
7、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09 月 25 日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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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 2015 年 10 月 16 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网》
8、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015 年 10 月 16 日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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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关于在一定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期限内不向宝 2014 年 11 月
                                      陈东、汪敏                                    三年            严格履行
诺                                                  馨科技出售资 19 日
                                                    产、不增持宝馨


                                                                                                                   9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科技股份的承
                        诺函》:为避免
                        触及《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的适用条
                        件,陈东及一致
                        行动人汪敏承
                        诺: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陈
                        东及一致行动
                        人汪敏不向宝
                        馨科技出售任
                        何资产。

                        《关于在一定
                        期限内不向宝
                        馨科技出售资
                        产、不增持宝馨
                        科技股份的承
                        诺函》:为避免
                        触及《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
                                         2014 年 11 月
           陈东、汪敏   三条的适用条                     一年         严格履行
                                         19 日
                        件,陈东及一致
                        行动人汪敏承
                        诺: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陈东
                        及一致行动人
                        汪敏不增持
                        “宝馨科技”
                        股票。

                        《关于保证上
                        市公司独立性
                        的承诺函》:1、
                        保证上市公司 2014 年 11 月
           陈东、汪敏                                    长期         严格履行
                        人员独立(1) 19 日
                        保证上市公司
                        生产经营与行
                        政管理(包括劳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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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动、人事及工资
                    管理等)完全独
                    立于陈东及一
                    致行动人汪敏。
                    (2)保证上市
                    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营销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
                    员专职在上市
                    公司工作并在
                    上市公司领取
                    薪酬,不在陈东
                    及一致行动人
                    汪敏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兼
                    职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陈东及
                    汪敏目前并未
                    控制其他公
                    司)。(3)保证
                    本人推荐出任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
                    均通过合法程
                    序进行,陈东及
                    一致行动人汪
                    敏不干预上市
                    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做出
                    的人事任免决
                    定。2、 财务独
                    立(1)保证上
                    市公司设置独
                    立的财务会计
                    部门和拥有独
                    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和财务管
                    理制度。(2)保
                    证上市公司在
                    财务决策方面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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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保持独立,陈
                    东、一致行动人
                    汪敏及二人控
                    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不干涉上
                    市公司的资金
                    使用。(3)保证
                    上市公司保持
                    自己独立的银
                    行帐户,不与陈
                    东、一致行动人
                    汪敏及二人控
                    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共用一个
                    银行账户。3、
                    机构独立(1)
                    保证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依
                    法建立和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
                    并与陈东、一致
                    行动人汪敏及
                    二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
                    机构完全分开;
                    保证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与
                    本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之
                    间在办公机构
                    和生产经营场
                    所等方面完全
                    分开。(2)保证
                    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独立自
                    主运作,陈东、
                    一致行动人汪
                    敏不会超越上
                    市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直接
                    或间接干预上
                    市公司的决策
                    和经营。4、 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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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
                    司资产的独立
                    完整;(2)保证
                    陈东、一致行动
                    人汪敏及二人
                    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不违规
                    占用上市公司
                    资产、资金及其
                    他资源。5、 业
                    务独立(1)保
                    证上市公司拥
                    有独立的生产
                    和销售体系;在
                    本次交易完成
                    后拥有独立开
                    展经营活动的
                    资产、人员、资
                    质以及具有独
                    立面向市场自
                    主经营的能力,
                    在产、供、销等
                    环节不依赖于
                    陈东、一致行动
                    人汪敏及二人
                    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2)
                    保证严格控制
                    关联交易事项,
                    尽可能减少上
                    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与陈东、一
                    致行动人汪敏
                    及二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
                    之间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杜绝
                    非法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资产
                    的行为,并不要
                    求上市公司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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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其子公司向陈
                        东、一致行动人
                        汪敏及二人控
                        制的其他公司、
                        企业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对
                        于无法避免的
                        关联交易将本
                        着“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
                        则,与对非关联
                        企业的交易价
                        格保持一致,并
                        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3)保证
                        不通过单独或
                        一致行动的途
                        径,以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以外
                        的任何方式,干
                        预上市公司的
                        重大决策事项,
                        影响上市公司
                        资产、人员、财
                        务、机构、业务
                        的独立性。若陈
                        东及一致行动
                        人汪敏违反上
                        述承诺,将承担
                        因此给宝馨科
                        技及其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造成的一
                        切损失。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陈东及一
                        致行动人汪敏 2014 年 11 月
           陈东、汪敏                                长期          严格履行
                        承诺如下:一、19 日
                        截至本承诺函
                        出具日,陈东及
                        一致行动人汪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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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敏没有实际控
                        制任何企业。
                        二、在作为宝馨
                        科技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期间,为了保证
                        宝馨科技的持
                        续发展,在宝馨
                        科技经营范围
                        内,不再新建或
                        收购与其相同
                        或类似的资产
                        和业务,若未来
                        宝馨科技经营
                        范围内存在与
                        其经营业务相
                        同或类似的商
                        业机会,陈东及
                        一致行动人汪
                        敏将优先推荐
                        给宝馨科技,宝
                        馨科技具有优
                        先选择权。若陈
                        东及一致行动
                        人汪敏违反上
                        述承诺,将承担
                        因此给宝馨科
                        技及其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造成的一
                        切损失。

                        《关于股份锁
                        定的承诺函》:
                        陈东及一致行
                        动人汪敏承诺
                        如下:陈东及一
                                         2015 年 08 月
           陈东、汪敏   致行动人汪敏                     2016-08-05
                                         06 日
                        持有的宝馨科
                        技 76,488,054
                        股股份,自本次
                        交易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内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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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不进行转让,之
                        后按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关于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
                        函》:为了减少
                        和规范与宝馨
                        科技将来可能
                        产生的关联交
                        易,确保宝馨科
                        技全体股东利
                        益不受损害,作
                        为宝馨科技的
                        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陈东
                        及一致行动人
                        汪敏承诺如下:
                        1、不利用自身
                        对宝馨科技的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地位及
                                         2014 年 11 月
           陈东、汪敏   控制性影响谋                     长期         严格履行
                                         19 日
                        求宝馨科技及
                        其子公司在业
                        务合作等方面
                        给予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
                        对宝馨科技的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地位及
                        控制性影响谋
                        求与宝馨科技
                        及其子公司达
                        成交易的优先
                        权利;3、不以
                        低于(如宝馨科
                        技方为买方则
                        “不以高于”)
                        市场价格的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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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件与宝馨科技
                    及其子公司进
                    行交易,亦不利
                    用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宝
                    馨科技及其子
                    公司利益的行
                    为。同时,陈东
                    及一致行动人
                    汪敏将保证宝
                    馨科技及其子
                    公司在对待将
                    来可能产生的
                    与陈东及一致
                    行动人汪敏的
                    关联交易方面,
                    将采取如下措
                    施规范可能发
                    生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
                    或有合理理由
                    存在的关联交
                    易,将依法签订
                    规范的关联交
                    易协议,并按照
                    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批准程
                    序;关联交易价
                    格依照与无关
                    联关系的独立
                    第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易
                    时的价格确定,
                    保证关联交易
                    价格具有公允
                    性;保证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关联交
                    易的信息披露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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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义务。若陈东及
                                     一致行动人汪
                                     敏违反上述承
                                     诺,将承担因此
                                     给宝馨科技及
                                     其控制的其他
                                     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
                                     造成的一切损
                                     失。

                                     所认购宝馨科
                                     技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自
                                     上市之日
                                     (2014 年 10
                                     月 20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在宝馨科技
                                     2016 年年度报
                                     告披露前也不
                                     转让。在宝馨科
                                     技 2016 年年度
                                     报告披露后,如
                                     经会计师审计
                                     确认交易对方
                                     完成其对标的 2014 年 10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陈东、汪敏                                 三年          严格履行
                                     资产的利润承 20 日
                                     诺,交易对方所
                                     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份可解锁。
                                     如交易对方未
                                     能完成其对标
                                     的资产的利润
                                     承诺,则应在履
                                     行完毕对宝馨
                                     科技的补偿义
                                     务后(包括对标
                                     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后确认
                                     的补偿义务),
                                     剩余的股份可
                                     解锁。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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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浦银安盛基金-
           浦发银行-浦银
           安盛-浦发银行
           -淮海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杨荣
           富、财通基金-
           工商银行-财通
           基金-富春定增
           5 号资产管理
                            根据《股份认购
           计划、财通基金
                            合同》,募集配
           -工商银行-财
                            套资金发行对
           通基金-富春定
                            象本次认购的
           增 27 号资产管
                            上市公司股票
           理计划、财通基                    2014 年 10 月
                            的上市锁定期                     一年         严格履行
           金-光大银行-                      20 日
                            为 12 个月,自
           富春 105 号资
                            上市之日
           产管理计划、财
                            (2014 年 10
           通基金-光大银
                            月 20 日)起计
           行-顺金财富定
                            算。
           向增发 2 号资
           产管理计划、财
           通基金-上海银
           行-富安达资产
           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财通基
           金-兴业银行-
           白石复利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交易对方陈东、
                            汪敏夫妇承诺
                            友智科技
                            2014、2015
                            年、2016 年经
                            审计的净利润
                            (以归属于母 2014 年 10 月
           陈东、汪敏                                        三年         严格履行
                            公司股东的扣 20 日
                            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
                            计算依据)分别
                            不低于人民币
                            2,950 万元、
                            4,900 万元、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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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5,800 万元。如
                        发生友智科技
                        当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
                        实际净利润数
                        低于约定的承
                        诺净利润数的
                        情形,陈东、汪
                        敏夫妇以在本
                        次交易中取得
                        的宝馨科技股
                        份进行补偿,不
                        足部分以现金
                        方式进行补偿。

                        为避免与宝馨
                        科技、友智科技
                        可能产生的同
                        业竞争,陈东、
                        汪敏夫妇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
                        除已纳入本次
                        收购范围的资
                        产外,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均
                        未从事"气体流
                        速流量测量设
                                         2014 年 10 月
           陈东、汪敏   备、锅炉优化燃                   长期         严格履行
                                         20 日
                        烧系统中的煤
                        粉流速流量、风
                        速风量监测系
                        统和环保监测
                        系统中的烟气
                        流速流量监测
                        系统的研发、设
                        计和销售",也
                        未从事其他与
                        友智科技、宝馨
                        科技及其下属
                        公司相同或相
                        类似的业务。本
                        人持有宝馨科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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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技股份期间,本
                        人及其关联方
                        不得以任何形
                        式(包括但不限
                        于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自行或
                        与他人合资、合
                        作或联合经营)
                        从事、参与或协
                        助他人从事任
                        何与宝馨科技
                        及其下属公司
                        届时正在从事
                        的业务有直接
                        或间接竞争关
                        系的经营活动,
                        也不直接或间
                        接投资任何与
                        宝馨科技及其
                        下属公司届时
                        正在从事的业
                        务有直接或间
                        接竞争关系的
                        经济实体"。

                        为规范将来可
                        能存在的关联
                        交易,陈东、汪
                        敏夫妇出具了
                        《关于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承
                        诺:(1)本人及
                        本人控制或影
                                          2014 年 10 月
           陈东、汪敏   响的企业将尽                      长期         严格履行
                                          20 日
                        量避免和减少
                        与宝馨科技及
                        其控股子公司
                        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宝馨科
                        技及其控股子
                        公司能够通过
                        市场与独立第
                        三方之间发生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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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的交易,将由宝
                    馨科技及其控
                    股子公司与独
                    立第三方进行。
                    本人控制或影
                    响的企业将严
                    格避免向宝馨
                    科技及其控股
                    子公司拆借、占
                    用宝馨科技及
                    其控股子公司
                    资金或采取由
                    宝馨科技及其
                    控股子公司代
                    垫款、代偿债务
                    等方式侵占上
                    市公司资金。
                    (2)对于本人
                    及本人控制或
                    影响的企业与
                    宝馨科技及其
                    控股子公司之
                    间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
                    交易,均将严格
                    遵守市场原则,
                    本着平等互利、
                    等价有偿的一
                    般原则,公平合
                    理地进行。本人
                    及本人控制或
                    影响的企业与
                    宝馨科技及其
                    控股子公司之
                    间的关联交易,
                    将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
                    序,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宝馨
                    科技公司章程
                    等公司治理制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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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证不通
                    过关联交易损
                    害上市公司及
                    广大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3)本人在宝
                    馨科技权力机
                    构审议涉及本
                    人及本人控制
                    或影响的企业
                    的关联交易事
                    项时主动将依
                    法履行回避义
                    务,且交易须在
                    有权机构审议
                    通过后方可执
                    行。(4)本人保
                    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取得任何
                    不正当的利益
                    或使宝馨科技
                    及其控股子公
                    司承担任何不
                    正当的义务。如
                    果因违反上述
                    承诺导致宝馨
                    科技或其控股
                    子公司损失的,
                    宝馨科技及其
                    控股子公司的
                    损失由本人承
                    担赔偿责任。
                    (5)因友智科
                    技在取得计量
                    器具型式批准
                    证书前即委托
                    未取得计量器
                    具制造许可证
                    的单位加工并
                    对外销售气体
                    流速流量测量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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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设备,为了最大
                                               限度保护上市
                                               公司权益,陈
                                               东、汪敏已承
                                               诺:"如友智科
                                               技因'在取得计
                                               量器具型式批
                                               准证书前即委
                                               托加工并对外
                                               销售气体流速
                                               流量测量设备'
                                               的事项受到处
                                               罚或有其他经
                                               济损失,陈东、
                                               汪敏将向友智
                                               科技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承
                                               诺:自承诺作出
                                 广讯有限公    之日起,其将严
                                 司;CHANG      格遵守公司章 2010 年 12 月
                                                                                长期         严格履行
                                 YU-HUI;叶云   程、公司财务管 03 日
                                 宙            理制度及其他
                                               相关规定,不以
                                               任何形式非法
                                               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
                                               萨摩亚广讯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叶
                                               氏夫妇分别出
                                               具了《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函》,
                                 广讯有限公
                                               分别做出了包
                                 司;CHANG                       2010 年 12 月
                                               括以下内容的                     长期         严格履行
                                 YU-HUI;叶云                    03 日
                                               承诺:1.截至
                                 宙
                                               承诺函出具日,
                                               其和其所投资
                                               的除宝馨科技
                                               以外的其他控
                                               股子公司(以下
                                               称"其他子公司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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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均未投资于
                    任何与宝馨科
                    技存在相同或
                    类似业务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
                    经营实体,未经
                    营也未为他人
                    经营与宝馨科
                    技相同或类似
                    的业务;其与宝
                    馨科技不存在
                    同业竞争。2.承
                    诺函出具日后,
                    其保证不开展
                    并促使其他子
                    公司不开展与
                    宝馨科技相同
                    或类似的业务,
                    不新设或收购
                    与宝馨科技从
                    事的业务相同
                    或类似的子公
                    司、分公司等经
                    营性机构,不在
                    中国境内或境
                    外成立、经营、
                    发展或协助成
                    立、经营、发展
                    任何与宝馨科
                    技直接、间接竞
                    争的企业、业
                    务、项目或其他
                    任何活动,以避
                    免对宝馨科技
                    的生产经营构
                    成现实或可能
                    的业务竞争。
                    3.其保证不利
                    用对宝馨科技
                    的控股或控制
                    关系进行损害
                    宝馨科技及宝
                    馨科技的其他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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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东利益的经
                    营活动。4.如
                    宝馨科技进一
                    步拓展其产品
                    和业务范围,其
                    承诺自身、并保
                    证将促使其他
                    子公司将不与
                    宝馨科技拓展
                    后的产品或业
                    务相竞争;可能
                    与宝馨科技拓
                    展后的产品或
                    业务产生竞争
                    的,其将按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
                    方式退出与宝
                    馨科技的竞争:
                    (1)停止生产
                    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
                    产品;(2)停止
                    经营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3)
                    将相竞争的业
                    务纳入到宝馨
                    科技中经营;
                    (4)将相竞争
                    的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的第三
                    方;(5)其他对
                    维护宝馨科技
                    权益有利的方
                    式。5.在上述
                    第 4 项情形出
                    现时,无论是由
                    其和其他子公
                    司自身研究开
                    发的或从国外
                    引进或与他人
                    合作开发的与
                    宝馨科技的生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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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产、经营有关的
                    新技术、新产
                    品,宝馨科技有
                    优先受让、生产
                    的权利。6.在
                    上述第 4 项情
                    形出现时,其或
                    其他子公司如
                    拟出售与宝馨
                    科技的生产、经
                    营相关的任何
                    资产、业务或权
                    益,宝馨科技均
                    有优先购买的
                    权利;其保证自
                    身、并保证将促
                    使其他子公司
                    在出售或转让
                    有关资产、业务
                    或权益时给予
                    宝馨科技的条
                    件不逊于向任
                    何独立第三方
                    提供的条件。
                    7.若发生承诺
                    函第 5、6 项所
                    述情况,其承诺
                    其自身、并保证
                    将促使其他子
                    公司尽快将有
                    关新技术、新产
                    品、欲出售或转
                    让的资产或业
                    务的情况以书
                    面形式通知宝
                    馨科技,并尽快
                    提供宝馨科技
                    要求的合理的
                    资料。宝馨科技
                    可在接到本公
                    司通知后六十
                    天内决定是否
                    行使有关优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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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生产或购买权。
                           8.其确认承诺
                           函旨在保障宝
                           馨科技全体股
                           东之权益而作
                           出。9.其确认
                           承诺函所载的
                           每一项承诺均
                           为可独立执行
                           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
                           为无效或终止
                           将不影响其他
                           各项承诺的有
                           效性。10.如违
                           反上述任何一
                           项承诺,其愿意
                           承担由此给宝
                           馨科技或宝馨
                           科技的除其以
                           外的其它股东/
                           宝馨科技的股
                           东造成的直接
                           或间接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
                           额外的费用支
                           出。

                           公司发起人股
                           东苏州永福和
                           总经理朱永福
                           分别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承
                           诺函》,分别做
                           出了包括以下
           苏州永福投资
                           内容的承诺: 2010 年 12 月
           有限公司;朱永                                 长期          严格履行
                           1.截至承诺函 03 日
           福
                           出具日,除宝馨
                           科技外,其未直
                           接或间接投资
                           于任何与宝馨
                           科技存在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
                           公司、企业或其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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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他经营实体,未
                    经营也未为他
                    人经营与宝馨
                    科技相同或类
                    似的业务;其与
                    宝馨科技不存
                    在同业竞争。
                    2.承诺函出具
                    日后,其保证不
                    开展并促使其
                    所控股的子公
                    司(以下称"控
                    股子公司")不
                    开展与宝馨科
                    技相同或类似
                    的业务,不新设
                    或收购与宝馨
                    科技从事的业
                    务相同或类似
                    的子公司、分公
                    司等经营性机
                    构,不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成立、
                    经营、发展或协
                    助成立、经营、
                    发展任何与宝
                    馨科技直接、间
                    接竞争的企业、
                    业务、项目或其
                    他任何活动,以
                    避免对宝馨科
                    技的生产经营
                    构成现实或可
                    能的业务竞争。
                    3.其保证不利
                    用与宝馨科技
                    的关联关系进
                    行损害宝馨科
                    技及宝馨科技
                    的其他股东利
                    益的经营活动。
                    4.如宝馨科技
                    进一步拓展其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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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产品和业务范
                    围,其承诺自
                    身、并保证将促
                    使控股子公司
                    将不与宝馨科
                    技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
                    争;可能与宝馨
                    科技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产
                    生竞争的,其将
                    按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方式退
                    出与宝馨科技
                    的竞争:(1)停
                    止生产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
                    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3)将相
                    竞争的业务纳
                    入到宝馨科技
                    中经营;(4)将
                    相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
                    的第三方;(5)
                    其他对维护宝
                    馨科技权益有
                    利的方式。5.在
                    上述第 4 项情
                    形出现时,无论
                    是由其和控股
                    子公司自身研
                    究开发的或从
                    国外引进或与
                    他人合作开发
                    的与宝馨科技
                    的生产、经营有
                    关的新技术、新
                    产品,宝馨科技
                    有优先受让、生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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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产的权利。6.在
                    上述第 4 项情
                    形出现时,其或
                    控股子公司如
                    拟出售与宝馨
                    科技的生产、经
                    营相关的任何
                    资产、业务或权
                    益,宝馨科技均
                    有优先购买的
                    权利;其保证自
                    身、并保证将促
                    使控股子公司
                    在出售或转让
                    有关资产、业务
                    或权益时给予
                    宝馨科技的条
                    件不逊于向任
                    何独立第三方
                    提供的条件。
                    7.若发生承诺
                    函第 5、6 项所
                    述情况,其承诺
                    其自身、并保证
                    将促使控股子
                    公司尽快将有
                    关新技术、新产
                    品、欲出售或转
                    让的资产或业
                    务的情况以书
                    面形式通知宝
                    馨科技,并尽快
                    提供宝馨科技
                    要求的合理的
                    资料。宝馨科技
                    可在接到其通
                    知后六十天内
                    决定是否行使
                    有关优先生产
                    或购买权。8.其
                    确认承诺函旨
                    在保障宝馨科
                    技全体股东之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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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权益而作出。
                            9.其确认承诺
                            函所载的每一
                            项承诺均为可
                            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
                            诺若被视为无
                            效或终止将不
                            影响其他各项
                            承诺的有效性。
                            10.如违反上述
                            任何一项承诺,
                            其愿意承担由
                            此给宝馨科技
                            或宝馨科技的
                            除其以外的其
                            它股东/宝馨科
                            技的股东造成
                            的直接或间接
                            经济损失、索赔
                            责任及额外的
                            费用支出。

                            公司董事长叶
                            云宙通过直接
                            持有广讯有限
                            公司的股份而
                            间接持有公司
                            的股份,公司董
                            事、总经理朱永
                            福、财务总监李
                            玉红通过直接
           公司董事长叶
                            持有苏州永福
           云宙,董事、总                    2010 年 12 月
                            的股份而间接                     长期         严格履行
           经理朱永福、财                    03 日
                            持有公司的股
           务总监李玉红
                            份,上述人员郑
                            重承诺如下:"
                            (1)自宝馨科
                            技首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
                            人不减持直接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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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或间接持有的
                                          宝馨科技的任
                                          何股份。(2)上
                                          述锁定期满后,
                                          若本人仍担任
                                          宝馨科技之董
                                          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在任职期
                                          间,本人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宝馨科
                                          技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
                                          本人离任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
                                          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宝馨科技
                                          的任何股份。本
                                          人在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
                                          二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
                                          出售的宝馨科
                                          技的股票数量
                                          占本人所持宝
                                          馨科技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得
                                          超过百分之五
                                          十。"

                                          1、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的未
                                          来六个月内,拟
                                          将通过高管和
                                          核心管理层众
                             苏州宝馨科技 筹的方式购买
                                                            2015 年 07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票,合                    半年         严格履行
                                                            09 日
                             公司         计购买金额不
                                          少于 1,000 万
                                          元人民币。2、
                                          如果因为市场
                                          原因,公司股价
                                          继续出现非理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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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性下跌,公司将
                                                      进一步采取如
                                                      下措施: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的未来六
                                                      个月内,择机回
                                                      购部分公司股
                                                      份用于再次启
                                                      动员工股权激
                                                      励计划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50.00%    至                     20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4,224.65   至                     5,069.58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689.86

                                              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业务稳健增长;控股子公司上海阿帕尼的
                                              煤改电集中供暖项目部分完工并陆续开始供暖;母公司实施转型升级,导
                                              致公司研发成本增加;上市公司实施投资拉动增长战略,导致中介服务费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用、财务费用增加;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完成股权激励计划涉及
                                              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导致本报告期股权激励费用增加。以上综合导致公
                                              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 150%~200%。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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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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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8,206,531.93                        181,378,394.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7,483,683.63                          20,109,182.13

    应收账款                                          246,404,176.46                        179,673,604.89

    预付款项                                            28,329,249.87                          16,637,315.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247,260.97                             272,484.63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805,973.31                           9,455,466.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42,422,823.53                        103,627,596.9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05,827.19

    其他流动资产                                        12,046,519.27                           4,669,197.14

流动资产合计                                          567,352,046.16                        515,823,241.59

非流动资产: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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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15,035,845.34                          205,825,006.43

    在建工程                                  43,277,755.57                          28,594,662.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181,650.7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9,851,527.12                          51,819,301.56

    开发支出

    商誉                                  390,783,857.10                          390,783,857.10

    长期待摊费用                               3,241,126.34                           2,934,740.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39,286.41                           4,335,046.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9,098,864.49                          28,626,224.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5,209,913.13                          712,918,838.58

资产总计                                 1,322,561,959.29                       1,228,742,080.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5,996,347.51                          130,824,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1,122,377.02                          39,428,807.36

    应付账款                              103,603,913.48                             58,693,015.95

    预收款项                                   5,685,465.00                           7,868,353.5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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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职工薪酬                         1,123,782.91                           3,836,060.22

    应交税费                             2,492,303.90                           5,085,345.71

    应付利息                                                                     206,611.1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17,164.36                           12,836,962.1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00,941,354.18                          258,779,156.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30,162.50                           3,087,45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30,162.50                           3,087,450.00

负债合计                            303,771,516.68                          261,866,606.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7,017,132.00                          277,017,13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49,687,902.57                          546,440,931.84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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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704,384.51                          -1,465,647.8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168,417.28                          20,168,417.2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3,494,616.77                          102,090,392.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88,663,684.11                          944,251,225.33

    少数股东权益                                      30,126,758.50                          22,624,248.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8,790,442.61                         966,875,474.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22,561,959.29                       1,228,742,080.17


法定代表人:叶云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婷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643,977.98                          93,669,517.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194,259.01                          13,983,443.47

    应收账款                                      118,994,620.79                          127,734,747.02

    预付款项                                          24,960,325.50                           9,981,276.98

    应收利息                                            247,260.97                             272,484.63

    应收股利                                                                                 1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60,965,221.32                           5,654,648.25

    存货                                              62,539,160.77                          63,529,283.8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000,000.00                           3,266,974.29

流动资产合计                                      338,544,826.34                          328,092,376.21

非流动资产: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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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05,977,314.84                          594,499,671.2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62,406,785.84                          150,769,982.70

    在建工程                                      16,000.00                           8,075,360.8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181,650.7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8,761,099.24                          28,937,645.0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544,617.35                            216,666.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96,479.05                           2,888,524.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01,183,947.08                          785,387,850.64

资产总计                                 1,139,728,773.42                       1,113,480,226.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0,996,347.51                          114,476,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1,570,235.06                          34,312,225.73

    应付账款                                  53,987,504.49                          40,817,450.75

    预收款项                                   2,749,370.71                           1,610,172.55

    应付职工薪酬                                448,567.01                            1,708,426.46

    应交税费                                    -946,922.21                            955,396.27

    应付利息                                                                           176,075.7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9,423,410.94                           9,105,495.6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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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8,228,513.51                          203,161,243.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228,228,513.51                          203,161,243.1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7,017,132.00                          277,017,13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549,946,209.65                          546,618,692.7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168,417.28                          20,168,417.28

    未分配利润                          64,368,500.98                          66,514,741.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1,500,259.91                          910,318,983.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39,728,773.42                       1,113,480,226.85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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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65,655,871.88                       103,523,442.72

    其中:营业收入                            165,655,871.88                       103,523,442.7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56,728,940.29                        98,153,654.85

    其中:营业成本                            126,193,369.55                        78,671,433.4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65,211.87                         760,212.10

             销售费用                              4,696,482.69                        3,007,683.55

             管理费用                          22,647,424.59                        13,816,961.99

             财务费用                               -32,133.99                          374,315.01

             资产减值损失                          1,958,585.58                        1,523,048.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07,610.11                           77,902.04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634,541.70                        5,447,689.91

    加:营业外收入                                  979,313.77                           33,910.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0,859.46                          207,892.78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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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492,996.01                           5,273,708.0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82,265.84                          138,477.5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10,730.17                           5,135,230.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35,778.46                        5,130,302.85

    少数股东损益                                    574,951.71                             4,927.5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37,059.79                         -651,156.4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637,059.79                         -651,156.41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637,059.79                         -651,156.41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37,059.79                         -651,156.4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047,789.96                           4,484,074.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0,472,838.25                           4,479,146.4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74,951.71                             4,927.59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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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40                              0.02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40                              0.02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叶云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婷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68,442,794.49                        73,259,766.07

    减:营业成本                                        59,635,333.07                        58,225,263.76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6,248.49                          566,064.60

         销售费用                                           2,918,632.83                        2,243,579.51

         管理费用                                       11,097,689.35                           8,721,245.82

         财务费用                                              -3,667.93                         422,727.70

         资产减值损失                                      -1,309,071.18                        2,312,093.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660,914.22                           77,902.04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41,455.92                         846,693.68

    加:营业外收入                                               230.00                             7,332.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20,799.40                          191,372.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3,862,025.32                         662,652.76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75,004.44                         -141,086.4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87,020.88                         803,739.2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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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87,020.88                       803,739.2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0                             0.00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0                             0.000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26,580,866.52                       284,413,027.53

    其中:营业收入                            426,580,866.52                       284,413,027.5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88,424,283.38                       268,124,690.35

    其中:营业成本                            310,341,558.19                       213,856,276.79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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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40,446.00                        1,815,121.50

             销售费用                          12,288,467.39                           8,375,495.30

             管理费用                          57,103,286.29                        37,335,263.43

             财务费用                               806,951.93                         -1,584,580.40

             资产减值损失                          5,443,573.58                        8,327,113.7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902,109.96                           695,670.3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058,693.10                        16,984,007.48

    加:营业外收入                                 2,788,993.03                          567,769.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44,631.18                           235,813.1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1,703,054.95                        17,315,964.03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76,866.72                        2,003,180.6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226,188.23                        15,312,783.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404,224.71                        15,312,783.38

    少数股东损益                               -2,178,036.4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38,736.66                           -36,608.2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238,736.66                           -36,608.21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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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238,736.66                         -36,608.21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38,736.66                         -36,608.2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8,987,451.57                     15,276,175.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41,165,488.05                     15,276,175.17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178,036.4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50                              0.07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50                              0.07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211,220,407.16                       207,358,833.66

    减:营业成本                                       173,635,733.38                       159,164,905.92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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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57,525.66                        1,275,494.52

         销售费用                                  8,088,748.06                        7,076,059.62

         管理费用                              28,849,571.24                        25,144,435.84

         财务费用                                  1,206,814.89                        -1,424,909.52

         资产减值损失                                792,304.37                        6,448,642.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890,620.66                          695,670.30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19,669.78                    10,369,875.40

    加:营业外收入                                   106,648.90                          114,060.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41,174.74                          214,359.3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1,554,195.62                    10,269,576.28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2,045.10                        1,371,215.0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46,240.72                       8,898,361.1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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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46,240.72                       8,898,361.1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0                              0.04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0                              0.040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6,269,778.84                       259,185,708.8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44,696.47                           5,047,825.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36,133.05                           4,909,970.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0,650,608.36                       269,143,504.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2,400,335.02                       187,712,435.5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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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7,413,618.66                        58,081,912.99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439,140.78                        12,491,483.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225,796.00                        18,436,303.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7,478,890.46                       276,722,135.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28,282.10                           -7,578,630.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7,432,040.91                       108,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64,880.01                            695,670.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17,032.44                            109,54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00,000.00                           5,188,551.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6,313,953.36                       113,993,761.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7,979,154.39                        30,902,348.2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1,300,000.00                       159,649,120.73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9,279,154.39                       208,051,468.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65,201.03                       -94,057,707.4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799,999.8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2,190,220.00                       122,906,2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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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2,190,220.00                       258,706,199.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8,679,549.98                        63,088,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5,271,273.65                     22,585,838.08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3,950,823.63                        85,674,738.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39,396.37                       173,031,461.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373,059.46                         487,050.82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181,027.30                        71,882,174.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931,937.41                       163,850,237.1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750,910.11                       235,732,411.72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3,811,875.53                       176,646,583.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729,925.88                           5,042,302.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9,183.18                     22,003,563.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7,720,984.59                       203,692,449.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1,149,116.10                       137,515,985.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4,650,562.40                        42,816,595.25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50,484.02                        4,059,346.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106,488.95                        16,397,285.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256,651.47                       200,789,212.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64,333.12                           2,903,236.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8,458,013.38                       108,000,000.00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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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832,607.28                           695,670.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05.00                        109,54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6,791,625.66                       108,805,210.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4,383,593.52                        30,472,383.59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3,400,000.00                       179,649,120.7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7,783,593.52                       227,621,504.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1,967.86                    -118,816,294.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799,999.8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9,770,220.00                       122,906,2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770,220.00                       258,706,199.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4,911,549.98                        63,088,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4,297,958.30                     22,585,838.08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209,508.28                        85,674,738.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39,288.28                       173,031,461.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275,939.13                        596,227.8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690,983.89                        57,714,632.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159,464.30                       128,633,923.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468,480.41                       186,348,555.69




                                                                                             52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