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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恺英网络: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9-067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沙信息”)曾起诉恺英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欢游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欢游”)与 Wemade Entertainment Co.,Ltd.
(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美德”),认为娱美德虽为“LEGEND OF MIR
II”共同著作权人,但娱美德已将共同著作权人的一切权利授予 Actoz 公司进行
统一行使,故娱美德擅自在授权期内与浙江欢游签署《LEGEND OF MIR WEB GAME
LICENSE AGREEMENT》(中文名称:传奇网页游戏授权许可合同),将该游戏包
含著作权在内的相关权利授予浙江欢游行使的行为,侵犯了蓝沙信息对“LEGEND
OF MIR II”所享有的独占性授权。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二级子公
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诉讼事项
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
中院”)民事裁定书【(2017)浙 07 民初 453 号之一】与【(2017)浙 07 民初
454 号之一】,关于原告蓝沙信息与被告娱美德、浙江欢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纠纷两个案件,原告蓝沙信息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向金华中院提出撤诉申请。
金华中院认为蓝沙信息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许原告蓝沙信息撤回起
诉。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2、或
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蓝沙信息已撤回起诉,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本公司将对诉讼仲裁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浙07民初453号之一】
    2、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浙07民初454号之一】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