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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电子:关于更换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容诚已经
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
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不再续聘相关事宜与容诚进行了友好沟通,容诚明确知悉本
事项并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
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
换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拟变更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
         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金亚科技、周旭                  预计 4500 万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投资者                      2014 年报
               辉、立信                          元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2015 年重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保千里、东北证
                          组、2015 年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80 万元
                          报、2016 年                      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
               立信等
                              报                               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
         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爱国          1995 年         1999 年       2012 年         2023 年
                                                                                  2017 年至 2018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宋张吉          2019 年         2015 年       2015 年
                                                                                     及 2023 年
                                              开始从事上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时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史慧      2008 年        2015 年       2012 年          2023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爱国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2021 年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1 年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1 年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1 年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1 年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宋张吉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2021 年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8 年               江苏良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史惠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2021 年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0 年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0 年                江苏靖江互感器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 年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021 年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2021 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容诚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与容诚已就不再续聘事项进行了友好沟通,容诚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无异
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
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
工作。容诚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司对多
年来容诚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
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
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高的执业水平,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独
立董事同意更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后,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
我们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
定审计费用。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