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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桥起重: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9 -0 2 7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2019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 266 号公司研发大楼
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建平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443200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822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891620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5887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551579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936         %。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为      1420031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239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
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44281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 ; 反 对 3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44281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 ;反对         3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44281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 ; 反 对         3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44281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反对 3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4281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3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1965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           %;反对   3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4281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 ; 反 对         3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1965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   %;反对     3802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7、《董事及监事 2018-2019 年度薪酬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44281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 ; 反 对 3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1965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   %;反对   3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8、《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44281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 % ; 反 对 380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59    %;弃权   2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中明、许智     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