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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桥起重:天桥起重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易宏举2021-04-2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易宏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易宏举)作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勤勉、客
观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
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本人就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本人自 2019 年 11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 9 次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本人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
出席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认真履
行职责,审慎核查关于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议案,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天桥起重独立董事,2020 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特别是涉及中小股东利益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基于独立思考为前提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                                议案                    意见类型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高级管理人员 2019-2020 年度薪酬报告》        同意
                             《董事、监事 2019-2020 年度薪酬报告》          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1      2020 年 4 月 25 日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      2020 年 4 月 30 日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
                                                                            同意
                             资金的情况》
 3      2020 年 8 月 14 日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同意
                             报告》
 4      2020 年 9 月 25 日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                   同意
 5     2020 年 10 月 30 日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6     2020 年 12 月 10 日 《关于株洲国投对华新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议案》
 7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
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
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工作

    1、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
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0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
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情况。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易宏举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