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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桥起重: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1-07-21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21-03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
注函〔2021〕第 27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对所
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天桥配件、天桥嘉成和天桥奥悦的少数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为该
等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如否,说明原因及你公司已/拟采取的风险控
制措施,并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6.3.4 条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内
容。

    回复:

    1、天桥配件、天桥嘉成和天桥奥悦的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为该等公司提
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

    2、主要原因如下:

    (1)天桥配件、天桥嘉成和天桥奥悦均经营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较
好的偿债能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天桥配件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17,941        20,042          20,435        16,958

负债总额                 5,977         7,727           9,029         6,200

净资产                  11,964        12,315          11,406        10,384

资产负债率              33.31%        38.56%          44.18%        36.56%

营运资金                 7,269         7,667           6,560         5,635
  天桥嘉成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8,688            3,937         1,981         1,442

负债总额              6,448            2,989           838           232

净资产                2,240              948         1,144         1,211

资产负债率           74.22%           75.91%        42.27%        16.08%

营运资金              2,087              801         1,101         1,134

  天桥奥悦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3,415            3,944         2,802         2,794

负债总额                 229             545           456           117

净资产                3,185            3,399         2,347         2,677

资产负债率            6.71%           13.83%        16.26%         4.20%

营运资金              1,882            2,036         1,008         1,321

    (2)公司为该等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授信全部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
未有发生贷款业务,主要目的是降低该等公司资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上
市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3)公司对该等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天桥配件、天
桥嘉成和天桥奥悦的董事会中公司提名的董事人数过半,其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等主要管理人员均由公司提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
解其经营情况,能够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并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
财务变化情况,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4)公司该等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多为自然人股东,若要其提供担保需
要自然人的资产作为抵押,沟通及操作难度较大且时间较长,不利于子公司业务
快速开展。

    3、已/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该等控股子公司已制订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各项制度运行有效,
公司通过定期审计、不定期专项检查等方式控制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公司治
理及内控检查。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管理力度。
      问题二:天桥嘉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你公司对其提供
 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第 9.11 条的规定。

      回复:

      天桥嘉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的规定,应当将为天桥嘉成提供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天桥嘉成
 作为初创轻资产企业,2020 年业务订单较 2019 年增长 315%,引起了资产与负债
 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从 2019 年底 42.27%增加至 2020 年底 75.91%。公司在审
 核对其担保业务时,未留意到天桥嘉成资产负债率的变化,公司将补充更正有关
 公告,并严格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条执行。公司拟就天桥嘉成担保事
 项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视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之前,
 公司不会实施该担保。




      问题三:你公司 2021 年度和以前年度已为天桥嘉成提供担保的实际金额,
 并结合天桥嘉成的资产负债率和你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存
 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回复:

      1、公司 2021 年度和以前年度已为天桥嘉成提供担保的实际金额如下:

      (1)公司在光大银行为天桥嘉成提供担保的实际情况如下:

                                  担保         实际使用       担保          担保
         审议程序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2021 年 4 月 23 日第五届董                                          未使用
                                 1300             0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2 月 18 日第五届董
                                 1300            581        2020/3/17   2021/3/17
     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9 年 1 月 4 日第四届董事
                                 1300            319        2019/1/15   2020/1/16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公司在建设银行为天桥嘉成提供担保的实际情况如下:

                                  担保         实际使用        担保         担保
         审议程序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2021 年 7 月 14 日第五届董                                     未签订担保合同
                                 4000             0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0 月 31 日第五届董
                                 2000            1408       2019/11/4    2021/7/1
     事会第二次会议

      (3)公司在浦发银行为天桥嘉成提供担保的实际情况如下:

                                  担保         实际使用       担保        担保
         审议程序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2021 年 7 月 14 日第五届董                                    未签订担保合同
                                  500             0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天桥嘉成致力于提供 5G+智能物料搬运系统解决方案,在智慧钢铁与工
 程机械领域逐渐取得了市场认可,2021 年上半年已取得订单过亿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签订未确认收入的订单超过 1.5 亿元。为了满足其业务需要,
 公司拟增加对其授信担保支持,由原来 3300 万元增加至 5800 万元。

      2018 年末、2019 年末以及 2020 年末,天桥嘉成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6.08%、
 42.27%和 75.91%。公司 2019 年与 2020 年对天桥嘉成的担保经过董事会审议通
 过即可。

      2021 年 4 月 23 日与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天桥嘉成的授信担保,合计 5800 万元,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对天桥嘉成的担保尚未实施,公司将对上述担保事项
 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视情况按照规定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实施。

      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实施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问题四:你公司对天桥奧悦的持股比例仅 40%但认定其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
 股子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回复: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
 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第十三条规定“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其
 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一)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天桥奥悦《发起人协议》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天桥奥悦董事会由 5 名董
事组成,其中天桥起重提名 3 名,其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均由公司提名。

    公司持有天桥奥悦股权比例为 40%,为其第一大股东,且对其董事会拥有半
数以上表决权,因此认定公司为天桥奥悦的实际控制人。

   将天桥奧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