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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桥起重: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易宏举2022-04-16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易宏举)

     本人(易宏举)作为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客观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本
 人就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情况: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 8 次董事
 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
 益的原则,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除因对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未进行全面
 了解的情况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
 弃权票外,对 2021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其余议案均投赞成票。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
 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
 审慎核查关于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议案,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
 进行评估和考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特别是涉及中小股东利益议案
 进行了审核,并基于独立思考为前提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序号        公告时间                          审议议案                    意见结果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提交
 1      2021 年 4 月 24 日
                                                                         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提交
 2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时间                                议案                   意见类型
                              《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
 1      2021 年 3 月 11 日                                                  同意
                              议案》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高级管理人员 2020-2021 年度薪酬报告》       同意

                              《董事、监事 2020-2021 年度薪酬报告》         同意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
                              的议案》
 2      2021 年 4 月 24 日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
                                                                            同意
                              资金的情况》
 3      2021 年 8 月 28 日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同意
                              项报告》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4      2021 年 11 月 22 日 《关于出售部分金融资产的议案》                  同意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5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的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定期
报告期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
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重大项目投资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同行业相关项目、业务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相关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
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
护能力,加深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要求披露信息,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本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
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2022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易宏举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