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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正集团: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6-05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永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苏天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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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731,974,082.92                1,924,961,848.44                        -10.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93,682,594.95                     781,579,262.93                      -11.2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0,655,961.73                     -34.22%          336,404,379.02               -1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82,902.69                   -181.00%          -38,605,900.71             -1,003.1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435,117.49                   -218.59%          -44,453,335.40              -144.1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0,801,031.49                15.3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166.67%                    -0.08             -9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166.67%                    -0.08             -9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2%                   -3.40%                  -5.06%                -5.62%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82,194.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429,859.9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4,036.1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5,962.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4,621.07

合计                                                                             5,847,434.6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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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74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光正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81%        160,093,848                  0 质押                 156,000,000
司

KING JOIN
GROUP            境外法人               2.40%         12,085,178                  0
LIMITED

张闻逸           境内自然人             0.80%          4,007,100                  0

乌鲁木齐绿保能
教育咨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6%          3,838,500                  0
司

王亚新           境内自然人             0.73%          3,681,900                  0

郭克标           境内自然人             0.70%          3,520,999                  0

曾青霞           境内自然人             0.64%          3,230,000                  0

新疆德广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8%          2,925,810         2,925,810
限责任公司

刘静芳           境内自然人             0.58%          2,907,536

孙晖             境内自然人             0.55%          2,7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光正投资有限公司                                                       160,093,848 人民币普通股          160,093,848

KING JOIN GROUP LIMITED                                                 12,085,178 人民币普通股           12,085,178

张闻逸                                                                   4,007,1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7,100

乌鲁木齐绿保能教育咨询有限公
                                                                         3,838,500 人民币普通股            3,838,500
司

王亚新                                                                   3,681,900 人民币普通股            3,681,900

郭克标                                                                   3,520,999 人民币普通股            3,520,99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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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青霞                                                                  3,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30,000

刘静芳                                                                  2,907,536 人民币普通股         2,907,536

孙晖                                                                    2,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50,000

章红雨                                                                  2,223,500 人民币普通股         2,223,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无
说明

                                 第五大股东王亚新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光正集团股份 3,681,900 股,共计持有光正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集团股份 3,681,900 股;第十大股东孙晖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光正集团股份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2,750,000 股,共计持有光正集团股份 2,75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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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6,799.17万元,下降39.18%,主要系本期支付光正燃气股权收购款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4,846.68万元,下降60.37%,主要系本期收购光正燃气股权事项完成,款项由预付账款转入长
期股权投资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减少511.95万元,下降60.85%,主要系本期收回对外投资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2,300.00万元,增长59.22%,主要系本期收到贷款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7,740.04万元,下降91.96%,主要系公司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694.88万元,增长478.23%,主要系本期收到借款所致。
7、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6,788.48万元,增长266.00%,主要系本期收到贷款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51.78万元,下降43.73%,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收款力度,收回应收账款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131.11万元,下降69.96%,主要系本期无发生大额非经常性收益所致。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065.38万元,下降95.52%,主要系本期
无发生大额资产处置事项所致。
1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420.00万元,增长122.59%,主要系本期支付光正燃
气股权收购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权收购业绩承诺
  根据2014年11月24日公司与苏志杰、刘玉娥、巴州含锦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原股东承诺,目标
公司在本次增资以及双方的股权转让完成后的三年内每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不足部分
由原股东苏志杰、刘玉娥以及巴州含锦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补偿。
     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经审定的按公允价值调整后的2015年度净利润为8,536,566.15元,业
绩未达到承诺,原股东苏志杰、刘玉娥、巴州含锦投资有限公司应给光正集团股份公司现金补偿共计
13,496,351.26元。
    2016年6月30日巴州含锦投资有限公司以巴州伟博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2015年度分红2,269,210.42
元,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15年未实现业绩进行了现金补偿,剩余11,227,140.84元补偿款由苏志
杰、刘玉娥以现金形式支付。公司已向业绩承诺人发出催款函督促其限期履行,目前对方尚未履行。
  2、重要的经营性租入资产
     2015年6月,光正燃气(承租方)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
同,合同约定:承租方租入出租方位于和田境内的部分加气站的场地及地上建筑物(站房、地坪及相关设
备等资产),具体以双方移交清单为准,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日开始。鉴于部分加气站尚不完全具备租赁
经营的各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审批手续等)条件,截止目前,公司仍在与出租方就具体的加气站站点
租赁事项进行协商。
    2015年6月,光正燃气(承租方)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
同,合同约定:承租方租入出租方位于喀什境内的部分加气站的场地及地上建筑物(站房、地坪及相关设

                                                                                                           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备等资产),具体以双方移交清单为准,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日开始。鉴于部分加气站尚不完全具备租赁
经营的各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审批手续等)条件,公司与租赁方协商一致有选择性执行个别加气场站
的租赁合同,并视条件成熟程度实施建设。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原股东承诺,
                                                          目标公司在
                                                          本次增资以
                                                          及双方的股
                                                          权转让完成
                                                          后的三年内
                                                          每年实现净
                                                          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 3500
                               苏志杰;刘玉                万元,并签订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娥;巴州含锦 业绩承诺及     业绩承诺协     2015 年 01 月
                                                                                         3年          严格履行
作承诺                         投资有限公    补偿安排     议。若承诺的 01 日
                               司                         年度净利润
                                                          未达到承诺
                                                          目标,原股东
                                                          将以现金形
                                                          式按未完成
                                                          的年利润限
                                                          额的 51%差
                                                          额部分同比
                                                          例向光正集
                                                          团予以补偿。

                                                          "公司承诺自
                                                          公告之日起
                                             不进行重大
                               光正集团股                 6 个月内不     2016 年 06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承                                  6 个月       严格履行
                               份有限公司                 再筹划重大     22 日
                                             诺
                                                          资产重组事
                                                          项。 "

                               控股股东:光 关于同业竞    "本公司及控
                                                                         2009 年 06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正投资有限    争、关联交   股子公司目                     长期         严格履行
                                                                         30 日
                               公司(原名: 易、资金占用 前没有且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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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光正置     方面的承诺   来不在中国
业有限责任                  境内外直接
公司)                      或间接从事
                            或参与任何
                            在商业上对
                            公司构成竞
                            争的业务及
                            活动或拥有
                            与公司存在
                            竞争关系的
                            任何经济实
                            体、机构、经
                            济组织的权
                            益;或以其他
                            任何形式取
                            得该经济实
                            体、机构、经
                            济组织的控
                            制权。

                            “在本次发行
                            前所持有的
                            光正钢构股
                            份,自光正钢
                            构上市之日
                            起一年内不
                            转让或者委
担任光正钢                  托他人管理,
构监事、高级                也不由光正
管理人员的                  钢构回购该
新疆德广投                  部分股份。李
资有限责任                  俊英、李世
               股份限售承                  2010 年 12 月
公司股东                    麟、马文伟、                   长期    严格履行
               诺                          17 日
——李俊英、                姜勇、唐可馨
李世麟、马文                和刘丽萍在
伟、姜勇、唐                光正钢构任
可馨和刘丽                  职期间,新疆
萍                          德广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每年转让的
                            光正钢构股
                            份不超过其
                            持有的光正
                            钢构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8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新
                                                       疆德广投资
                                                       有限责任公
                                                       司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光
                                                       正钢构的股
                                                       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新疆
                                                       德广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的其
                                                       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占其
                                                       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
                                                       50%。”

股权激励承诺

                                                       “作为本公司
                                                       的实际控制
                                                       人,本人目前
                                                       未从事与公
                                                       司已生产经
                                                       营或将生产
                                                       经营的产品
                                                       具有同业竞
                                          关于同业竞   争或潜在同
                             公司实际控
                                          争、关联交   业竞争的产      2009 年 06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制人周永麟                                                长期    严格履行
                                          易、资金占用 品的生产经      30 日
                             先生
                                          方面的承诺   营;将来也不
                                                       从事与公司
                                                       已生产经营
                                                       或将生产经
                                                       营的产品具
                                                       有同业竞争
                                                       或潜在同业
                                                       竞争的产品
                                                       的生产经营。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9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3.04%    至                        23.13%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00    至                           800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49.73

                                            1、光正燃气 100%股权收购已经完成,利润已全部并入公司;2、公司将对
                                            产业进行调整,预计于四季度对公司持有的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进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行出售,以非经常性损益弥补经营性亏损。(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未经
                                            公司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