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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正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2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
会董事 9 人,实到会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过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确定以 2019 年 5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74 名激励对象 1,34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2 元/股。
    因公司董事王建民先生为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5.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