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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正集团: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07-1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万股,占授予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0.29%。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23名。
     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份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7
        日。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完成
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5 月 6 日至 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5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以 2019 年 5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74 名激励对象 1,342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2.8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
人数合计 15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396,791 股,占授予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4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7.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5 月 21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 25 名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的 15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2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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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5 月 21 日
     2.预留股份授予数量:151 万股
     3.授予人数:23 人
     4.授予价格:4.2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
月、24 个月、36 个月。
     (3)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满
足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业绩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产生

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因素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个人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
提下,当期限制性股票才能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额度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已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
作,实际授予数量、人数与拟授予数量、人数存在差异的说明如下: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认缴过程中,部分激励
人员放弃认购。认缴完成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有 23 人参与
认购,预留股份激励对象认购股份合计 1,510,000 股,预留股份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 由 原 1,580,000 股 调 整 为 1,510,000 股 , 本 次 股 权 激 励 授 予 总 股 份 由
13,976,791 股,调整为 13,906,791 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事项与公司
2019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相符。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名单:(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占预留部分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划授
                                  获授限制性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总数的   予时公司股本总
                                股票数量(万股)
                                                     比例(%)      额的比例(%)

王建民               董事             5               3.31%            0.0097%
 刘 林              副总裁           10               6.62%            0.0194%
王铁军             副总经理           5               3.31%            0.0097%

陈少伟             副总经理           5               3.31%            0.0097%

李俊英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               3.31%            0.009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
                                     121             80.13%            0.2346%
         (18 人)

            合计                     151             100.00%           0.2928%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06 月 29 日出具编号
为众环验字[2020]12000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止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5,729,591.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515,729,591.00 元。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规定,贵公司拟按
照每股人民币 4.29 元授予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业务骨干人员等 25 人 15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实际申购结果,公司实际授
予于妍娉、王建民、王铁军、吴建华、蔡军等 23 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每股面值 1 元的限制性股票 1,510,000.00 股,每
股人民币 4.29 元。经我们审验,截止 2020 年 6 月 24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于妍
娉、王建民、王铁军、吴建华、蔡军等 23 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技术及核心业务骨干以货币形式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6,477,900.00 元
(陆佰肆拾柒万柒仟玖佰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 2020 年 7 月 17 日。
    六、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502,396        1,510,000       33,012,39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84,227,195           /            484,227,195

 三、股份合计           515,729,591        1,510,000       517,239,591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517,239,591 股摊薄计算,
2019 年度每股收益为 0.14 元。
    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长效激
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的
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激励对象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