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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新智)
    作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
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全部董
事会和担任的专业委员会会议,并列席股东大会3次,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0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细则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度不存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
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列席股东会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马新智               18                 18                0              3
    二、发表意见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1.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第四届董事
                             见;
2020-1-05    会第二十一                                                    同意
                             2. 关于拟出售其下属子公司股权暨签署《框
              次会议
                             架协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3-4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定价事项的独立        同意
            会第二十三   意见;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   1.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
2020-3-30   会第二十四   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2.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的独立意见;
                         1.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5.对公司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第四届董事   见;
2020-4-26   会第二十七   6.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向银行等相关金     同意
             次会议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7.对 2020 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
                         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8.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签署收购新视界眼科 51%股权《业绩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0-5-21   会第三十次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会议
            第四届董事   1.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20-8-24   会第三十一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     同意
             次会议      意见;
            第四届董事
2020-9-25   会第三十二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
                          1.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
2020-9-29    会第三十三                                             同意
                          意见;
               次会议
                          1.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第四届董事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
2020-11-16   会第三十六   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第四届董事
                          1.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2020-12-25   会第三十八                                             同意
                          意见。
               次会议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
    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了3次会议。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审核薪酬计划和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
况,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事宜,首次授予股份第一期
解锁事宜结合本次股权激励考核管理办法,对实施过程进行全面审核,并给予专
业指导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副总裁拟任人员资质履历进行审核,并持续关
注公司内部人事调整,本人在结合外部情况和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基础上,对公
司内部管理人员的选聘做了严格的审查。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并运用自身的知
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专业委
员会会议等,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生产经
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视频及电话会议,积极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
面的汇报,累计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着重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极主持并推进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充分了
解行业动态,通过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
握,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2.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在对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
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保证2020年度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
的信息披露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4.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学习监管部门实时更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了解证
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与监管要求,并积极与其他独立董事交流,努力提升综合履职
能力,以便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maxinzhi@163.com
    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1年,本
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马新智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