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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时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2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年1月20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地阅读和审核了相关事项的资料,
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
项目具体状况、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
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本
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补选武玉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
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
    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武玉会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等
情况和能力水平,我们一致认为武玉会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
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同意补选武玉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意见
                 (此页无正文,仅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田苗                     严   杰                  钟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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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署日期: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