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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时达: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7-14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79
债券代码:128018                  债券简称:时达转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4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以公司2020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
 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股
 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9)。自分配方案披露日(2021年4月
 29日)至2021年7月9日,公司因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权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新增股
 份)、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620,406,822股增加至622,787,221股,由于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达转债正处于转股期,若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
 股权登记日)时达转债发生转股,每股分配比例不发生变化,对转股新增股份亦按照
 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施分配。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0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20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未持有公司股份。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即 2021 年 7 月 20 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
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为 622,787,221 股,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时达转债正处于转股期,若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时
达转债发生转股,每股分配比例不发生变化,对转股新增股份亦按照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实施分配。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号码                 姓名

                1              03*****171                武玉会
               2            03*****026                 蔡亮
               3            03*****668               王春祥
               4            03*****926               王刚志
               5            03*****863               金辛海
               6            03*****851               田永鑫
               7            03*****330               徐建生
               8            03*****825               李国范
               9            03*****149               杨丽莎
              10            03*****149               周广兴
              11            03*****812               曹建新
              12            03*****085                 王鹏
              13            03*****068               周长河
              14            03*****325               石传云
              15            03*****695               罗毅博
              16            03*****171               王高坚
              17            03*****458                 邢辉
              18            03*****571                 叶青
              19            03*****386                 邸峰
              20            03*****112               黄国辉
              21            03*****892               朱洪斌
              22            03*****603               杨仕富
              23            03*****223                 陈伟
              24            03*****734               丁信忠
              25            03*****253                 王科
              26            03*****535               张敏梁
              27            03*****975               李兴鹤
              28            03*****885               孙恩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12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20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
128018;债券简称:时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
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时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1-080)。
    2、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
    咨询联系人:郁林林
    咨询电话:021-69926000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电话:021-6992616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