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源: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华平)2021-04-29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完成换届选举的工作,自该日起,本人担任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任
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任职
期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其中 1 次现场出席,5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本人对 2020 年度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一次至第六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 1 次会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全部上述委员会的会议,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与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
时沟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为公司管理团队薪
酬、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本人根据相关规定
对下列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一)2020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0年9月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0年10月24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2020 年 12 月 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主动了
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并时刻关注
国家政策、经济方面的动态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与公司相关的
报道,及时知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 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义务,积极维护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要求公
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合规地完成信
息披露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
维护全体 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2、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认真查阅、审核相关资料,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
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的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其他事项
2020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2021 年工作展望
2021 年,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
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
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华平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