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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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
力保障。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次会议
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管
理团队 2020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2020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8、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9、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出资方式进行变更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对
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公司监事会经过认
真研究,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
务情况等公司2020年度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
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
真细致的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
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收购、出售资产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
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余赛维电
源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拓宽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
展,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华创新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及福建海源华博
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提高公司整体经营
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
为:
1、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余赛维电
源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该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和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
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监督和敦促公司管理层规范运作,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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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