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5-15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财互联
股票代码:0025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正军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82-88 号(双号)绿地中央广场 C3 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金根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保利大厦 1902 室
股权变动性质:权益不变,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签署日期:201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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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权益变动自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之日起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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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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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金财互联、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指 徐正军、王金根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议》,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信息披露准则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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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徐正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82-88 号(双号)绿地中央广场 C3 栋
姓名:王金根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保利大厦 1902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正军与王金根为连襟关系,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徐正军、王金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
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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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了便于各自更清晰地独立表达作为股东的真实意愿,2019 年 5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经充分的协商沟通后,一致同意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二、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
持其持有的金财互联股份的可能,并将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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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金财互联股份
182,714,470 股,占金财互联总股本的 23.27%。一致行动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数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徐正军 128,202,971 16.33
2 王金根 54,511,499 6.94
合计 182,714,470 23.27
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过友好协商,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
解除协议》,同意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解除原一致行动人关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财互联股份的比例将恢复至原先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徐正军、王金根经友好协商,2019 年 5 月 1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关系
解除协议》,《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徐正军、王金根将不
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双方在公司决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大
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双方各自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表意见和
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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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或冻结数量(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状态 数量
徐正军 128,202,971 16.33 质押 128,202,671
王金根 54,511,499 6.94 质押 25,951,520
五、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所致,不涉及新购
股票等形式导致的资金需求及相应资金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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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买卖金财互联股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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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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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
徐 正 军
签署日期:201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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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______________
王 金 根
签署日期:201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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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公司地址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 3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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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在地 发区南翔西路 333 号
股票简称 金财互联 股票代码 002530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徐正军、王金根 不适用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有无一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 □ 无 √
化 动人
变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司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签署《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持股种类: A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182,714,470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23.27%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 股票种类: A 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 0
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金财互联股份的可能。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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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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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____________
徐 正 军
签署日期:2019 年 5 月 14 日
16
(本页无正文,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____________
王 金 根
签署日期:2019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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