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 500 号)的规定,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89 号《关于核准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4.9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4,8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971,420.00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226,828,58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0 年 12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0]4303 号《验资报告》验 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 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 的规范使用。 2011年1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各开 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2年度,公司、子公司苏州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顺新能源”)、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 符合交易所关于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销户日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89120155300000509 — 2014 年 6 月 16 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89120154740003630 — 2014 年 6 月 16 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7324710182400002419 — 2014 年 6 月 17 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7324710182800016409 — 2014 年 6 月 17 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1102024029000198518 — 2014 年 6 月 26 日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进行了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1 年 3 月 7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项目累计已投入 2,574.59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574.59 万元; (2)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 “2.5 兆瓦及以上风电塔架技改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使用资金 75,407.51 万元; (3)根据 2014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截至 2014 年 6 月 10 日止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2,310.6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超募资金的使用: ①根据 201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3,100 万元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②根据 201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用超募资金投资 1,200 万美元(按 2011 4 年 8 月 30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6.3849 计算,折合人民币 7,661.88 万元)在新加坡设 立全资子公司,截至 2014 年 6 月 10 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7661.88 万元投 资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 ③根据 2012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628.28 万元归还银行贷 款; ④综上,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42,390.16 万元。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三个项目为: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2.5 兆瓦及以 上风电塔架技改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 “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太仓港港口 开发区洋江路以东、兴港路以南、达港路以北;“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实施地点位于 本公司太仓厂区内,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均为本公司。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和《关于 在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注 册全资子公司天顺新能源,并改由天顺新能源利用注册资金继续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为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江路以东、达港路以南、海港路以北。 2、“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投资 67,567.70 万元实施“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希望 通过利用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的有利位置,形成 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塔的研发和生产能 力。此次变更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总部与项目建设地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处在不同的两个 5 区域,在税务、人员等管理方面带来诸多不便;另一方面,将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生产 基地设立为独立的子公司来进行管理能发挥公司港口开发区生产基地的对外合作等综 合功能,适应公司今后的发展需要。因此为使得募集资金项目能够更快、更好地产生 经济效益,拟改变该项目的投资主体。“研发中心项目”内容包括研发大楼工程、“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研发及试制”和 “2.5 兆瓦及以上风电塔架研发及试制”项 目,其中“2.5 兆瓦及以上风电塔架研发及试制”主要为“2.5 兆瓦及以上风电塔架技 改项目”配套,而作为研发中心项目主体的研发大楼工程和“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 塔架研发及试制”主要为“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配套,因此,“研发 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和主体变更为与“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一致, 更有利于研发中心的管理和效能发挥。 3、决策程序:上述变更业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保荐意见。 4、信息披露:201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对上述变更进行了披露。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67,567.70 万元,实际投 资金额 66,566.87 万元;“2.5 兆瓦及以上风电塔架技改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7,725.00 万 元,实际投资金额 7,129.18 万元;“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金额 5,000.00 万元,实际 投资金额 4,286.05 万元,上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合计比承诺投资金额少 2,310.60 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实际投 资需求的情况下形成的结余。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1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74.59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有限公司出具了会审字[2011]第 3413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事项发表了意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6 (五)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2011 年 3 月 29 日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同时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1 年 9 月 29 日将 8,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1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时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2 年 1 月 6 日将 8,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及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决议,2013 年 8 月 30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购买了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中信理财 之信赢系列(对公)1392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已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将 2 亿元 理财产品赎回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8 月 29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 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 财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2013 年 JG251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 公司已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将 1 亿元理财产品赎回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10 月 9 日,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2013 年 JG306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已于 2013 年 11 月 14 日将 5,000 万元理财产品赎回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10 月 9 日,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现金管理 1 号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已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将 5,000 万元理财产品赎回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 2013 年 JG371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将 5,000 万元理财产品赎回募集资金专户;2013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 亿元购买了中信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理财产品“中 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93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 19 日将 1 7 亿元理财产品赎回募集资金专户;2014 年 2 月 26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 4,000 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中信理财之信赢系 列(对公)14077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将 4,000 万元理财产 品赎回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 2,310.6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研发中心项目”系对 2.5—5 兆瓦陆路及海上风电塔 架研发及试制,其并不单独形成生产能力,因此项目效益难以单独计算,其实现的效 益已体现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主要原因是由于“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2013 年下半年至 2014 年上半 年尚处于试生产阶段,全年产能利用率较低,项目收益能力未完全体现。2015 年,该 项目产能利用率达到 75%,实现综合收益 8,408.29 万元。根据可研报告,该项目投产 期两年,第三年进入达产期,故该项目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不具可比性。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通过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 内容做逐项对照,确认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一致。 8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2 日 9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编制单位: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2,682.8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2,682.8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2,682.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1 年度:37,621.62 2012 年度:21,868.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3 年度:39,459.36 2014 年度:23,733.1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 定可以使用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状态日期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的差额 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 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 2013 年 10 1 67,567.70 67,567.70 66,566.87 67,567.70 67,567.70 66,566.87 1,000.83 电塔架建设项目 电塔架建设项目 月 31 日 2.5 兆瓦及以上风电 2.5 兆瓦及以上风电 2011 年 12 2 7,725.00 7,725.00 7,129.18 7,725.00 7,725.00 7,129.18 595.82 塔架技改项目 塔架技改项目 月 31 日 2013 年 10 3 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5,000.00 5,000.00 4,286.05 5,000.00 5,000.00 4,286.05 713.95 月 31 日 4 补充流动资金 — — 2,310.60 — — 2,310.60 -2,310.60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0,292.70 80,292.70 80,292.70 80,292.70 80,292.70 80,292.70 — 超募资金投向 1 归还银行贷款 — 28,728.28 28,728.28 — 28,728.28 28,728.28 — — 2 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 — 7,661.88 7,661.88 — 7,661.88 7,661.88 — — 10 3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6,000.00 — 6,000.00 6,0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2,390.16 42,390.16 — 42,390.16 42,390.16 — — 合 计 80,292.70 124,993.46 122,682.86 80,292.70 124,993.46 122,682.86 — 11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编制单位: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 承诺达产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 达到 累计实现 序 计产能利用率 预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效益 号 项目名称 效益 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 1 75% 4,915.90 8,980.10 13,152.60 1,071.80 1,376.29 8,408.29 10,856.38 注 架建设项目 2.5 兆瓦及以上风电塔架 2 不适用 1,451.44 1,451.44 1,451.44 1,585.94 5,430.38 2,026.18 10,697.74 是 技改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 — 注:根据可研报告,“3 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投产期两年,第三年进入达产期。因此该项目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与承诺效益不具可比性。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