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16 年 10 月 27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 定,将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494 号《关于核准天顺风能(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297,619,04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5.8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2,430,397.2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967,569,598.5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6]490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含修订稿)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含修订稿) 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宣力新能源菏泽鄄城左营风电 鄄城广顺新能源有 1 121,919.01 70,000.00 场项目(150MW) 限公司 宣力新能源南阳桐柏歇马岭风 南阳广顺新能源有 2 84,171.68 50,000.00 电场项目(100MW) 限公司 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村风电 菏泽广顺新能源有 3 73,645.46 40,000.00 场项目(80MW) 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上市公司 合 计 319,736.15 200,000.00 3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不超过上述项目总投资额。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 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 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6 年 10 月 2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13,150,076.32 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置换金额 项目名称 入金额 号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宣力新能源菏泽鄄城左营 1 121,919.01 70,000.00 4,304,900.62 4,304,900.62 风电场项目(150MW) 宣力新能源南阳桐柏歇马 2 84,171.68 50,000.00 1,765,677.02 1,765,677.02 岭风电场项目(100MW) 宣力新能源菏泽牡丹李 3 73,645.46 40,000.00 7,079,498.68 7,079,498.68 村风电场项目(80MW) 合 计 279,736.15 160,000.00 13,150,076.32 13,150,076.32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