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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铝业: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1-15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06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辛然”)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通商上海分行”)
1 亿元人民币授信提供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在未来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
资孙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包括但
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2,16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
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
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
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
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全资
孙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
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请详见
公 司 2020 年 12 月 12 日 、 2020 年 12 月 29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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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0-099)、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1)。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辛然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N2D5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超懿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3 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360 号 2702C 室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矿产品、建材、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产品的销售,从事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
服务,供应链管理,仓储(除危险化学品),第三方物流服务,各类广告的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公司持有上海辛然 100%的股权。
                    被担保人上海辛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截至2020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95,142.68               85,250.12

          负债总额                           74,935.04               65,468.95

           净资产                            20,207.64               19,781.17

          营业收入                          370,691.17              241,611.03

          利润总额                             461.13                  -543.64

           净利润                              257.28                  -429.4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宁波通商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其主要内

                                       2/4
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
       3、保证期间:(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
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
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
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款之日起两年;(4)银行/商业
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5)若发生法律、法
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
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6)每一笔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7)保证期间,
债权人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
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上海辛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上海辛然
融资等业务的正常开展,上海辛然资产优良,具备较为充足的债务偿还能力,公
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上海辛然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
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 号
文)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64.0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备考报表净资产的
51.09%。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64.08 亿元,占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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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期经审计备考报表净资产的 51.09%;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范围外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宁波通商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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