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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铝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35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2389 号 B 座普洛斯大厦 9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超林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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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的股份数共计 2,868,873,0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6712%。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数 2,482,797,684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3.37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名,代表股份数 386,075,33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299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以下同)共 15 人,代表股份数 429,711,0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37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8,73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8,73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8,73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8,73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500 股(其中,因


                                     2/4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8,73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9,571,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5%;反对
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8,73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9,571,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5%;反对
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8,733,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29,571,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5%;反对
1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4%;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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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匡义斌先生监事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8,739,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
13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8,739,4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
13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杰利、刘川鹏;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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