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7-29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经公司 股东 大会 审议通 过的 对外 提供 担 保 总 额 为
35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授信
担保额度。股东大会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3.47%。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179,383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90%。
经核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士敏 WEI CAI 樊行健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