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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锅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06-02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以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
(含 15,000 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 12 个月内。详
细内容见刊登在 2019 年 9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
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37)。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 2% 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9-056)。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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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0-024)。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20,568,146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78%,最高成交价为 8.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8,576,918.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
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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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9 月 26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3,344,789 股的 25%(即 3,336,197 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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