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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林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3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林州重

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现将公司2020年度有关内部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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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为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预计

负债金额为3.70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未能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也未能有效识别被担保方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致使公司承担大额

的对外担保损失。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

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林州重机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林州重机

铸锻有限公司、林州琅赛科技有限公司、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中科林重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被评价单位的各项经济业

务和事项: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

风险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关联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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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本年度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三会

一层”为主体、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日常运营有序进行。

公司始终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并据此

及时调整、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保证了公司内控体系的有

效性。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负

责内控体系建设与实施;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控体系日常运作;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监事会

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公

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

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以促进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控体系,并按照公司发展运营的实

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结合生产

经营实际需要,制定年度人力资源工作计划,有序开展人力资源管理

工作。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从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精益管理等多

方面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员工职业

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社会责任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以为员工、为

客户、为社会、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为己任,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

能部门的职责,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促进生产的

发展。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自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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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协调,促进公司与员工、社会、 环境的和谐发

展。

       4、企业文化

       通过制定实施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规划,积极推进文化强企、文化

育人战略,营造文明、和谐、健康的企业文化氛围,形成全体员工对

公司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增强

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公司整体形象,保证公司稳健运营。

       5、资金活动

       公司财务部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明确公司资金管理和结算要求,

加强资金业务管理和控制,保证资金安全。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

进行盘点和银行对账,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在报告期

内公司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发生。

       6、关联交易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中的

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关联人和易的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考虑,

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回避表决、交易的必要性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规定。2020年度,公司对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

保障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7、信息披露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

效性,报告期内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0余项内控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并审议。明确了信息披露相关主体的职责以及信息披露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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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审核、披露等工作做了规定,保证了重大信

息在公司管理层内部的快速传递与报告。同时,公司加强宣传和对外

报送文件的管理,明确对外披露文件必须经证券部核查披露内容是否

涉及敏感信息后方可发出。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安排专人做好

投资者接待工作,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能够做到倾听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制定的《内部控制手册》等组

织开展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目的是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

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达到全面贯彻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颁

布的《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规范、

有序进行。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设置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在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时,同时考虑定性标

准和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内部控制缺陷定义

    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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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

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

偏离控制目标。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潜在影响或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净利润

的1%。

     重要缺陷:潜在影响或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税前

净利润的1%,但小于3%。

     重大缺陷:潜在影响或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税前

净利润的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给公司带来轻微的财务损失;造成公司财务报告的

轻微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在部分区域流传,给公司声誉带

来轻微损害。

     重要缺陷: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损失;造成公司财务报告中

等程度的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

给公司声誉带来较大损害。

     重大缺陷: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损失;造成公司财务报告重大

错报、漏报;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

给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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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一般岗

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

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

一般失误;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形成损失;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

重;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

陷;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大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

效;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

    根据上市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

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

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为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预计

负债金额为3.70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未能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也未能有效识别被担保方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致使公司承担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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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外担保损失。

    整改措施:

    一是目前已与债权人达成初步意向,下步将加快与债权人和解进

度。二是与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担保方协调沟通,尽快达成还款协议,

努力化解债务危机。

    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有其他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重大事项。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