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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林重: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3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楚金桥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公司

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 1-5 月工作中,本

人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0 年度内公司召开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参

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0 年度本人未列席

公司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列席)现场会议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             1                   1            0             0

    注:本人未列席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且本人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任期届满,无需参加后期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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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

    理的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及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年生

    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深入了解公司的内控制度建

    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在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上,对提交会议的每

    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对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2020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1                  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第二十七次                                                      同意
月 23 日                   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临时)会议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       同意
                           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     同意
                           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9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4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二十八次会
月 29 日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及津     同意
                           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非标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       同意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均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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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

委员,2020 年召集并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转让部分子公

司股权事宜进行了审议,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凡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

料进行审查,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

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

    在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

公司监管方面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本人利用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

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战略规划情

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等;通过微信、电话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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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能

得到发挥。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

人任期届满前工作的支持,谢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楚金桥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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