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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林重: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 林重   公告编号:2021-003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8 年

度、2019 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同时,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一)、(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0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林州重机”变

更为“*ST 林重”,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253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2、因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第 13.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

(星期五)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处理后,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起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处理。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林重”,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002535,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

制为 5%。

    4、根据已披露的 2020 年年报显示,公司未触及新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且

未触及原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

订))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

示的条件,近期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5、因会计师暂未提供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司

保证 4 月 30 日补充披露上述文件。经初步测算,公司未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3.1 条第(一)项

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如会计师出具的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

审核意见显示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则公司可能存在被叠加退

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ST 林重;

    3、股票代码仍为:002535;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4 月 30 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出具

了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2021】京会兴审字第 65000043 号),并出具了 《关

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

项说明》(【2021】京会兴专字第 65000018 号)。 因公司最近一年

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

见及具体措施

    (一)关于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已披露的 2020 年年报显示,公司未触及新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

及原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

件,公司近期将向深圳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将督促会计师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提交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并补充披露。

    (二)其他风险警示

    董事会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同

时,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积极主动采取各项经营管理措施,公司已采取以

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针对保留意见的事项 1,公司将加大催收力度,采取发律师

函、提起诉讼等多种手段,加快款项回收,尽快追回上述欠款。

     2、针对保留意见的事项 2,一是目前已与债权人达成初步意向,

下步将加快与债权人和解进度。二是与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担保方协调

沟通,尽快达成还款协议,努力化解债务危机。

    3、针对强调事项:

    (1)集中全公司资源增加主营煤机产品产量,扩大销售收入。

    (2)加强生产成本控制,减少期间费用,提高利润率。

    (3)增加军工产品产量,扩大军工产品收入,增强公司整体盈

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

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
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72-3263566

    传真:0372-3263566

    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邮编:456561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