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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都化工: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5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4-055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牟嘉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文其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
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6,326,182,173.89      5,567,902,665.74    5,578,342,158.11                13.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04,394,249.92      2,283,826,143.16    2,283,707,464.33                   0.9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42,080,298.53                20.43%    3,581,694,475.69                17.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611,227.04                39.83%       88,876,008.69                2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5,695,003.19                69.77%       74,978,017.73                24.71%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71,876,693.85             -907.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39.83%                0.27               23.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39.83%                0.27               23.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4% 增加 0.32 个百分点              3.81%    增加 0.57 个百分点

       注:1、2013年12月,公司与成都市思瑞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思瑞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2,701.82
万元受让成都思瑞丰持有的雷波凯瑞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雷波凯瑞公司”)100%股权,并已于2013年12月办理
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由于本公司和成都思瑞丰同受宋睿实际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自 2013 年
12 月起将雷波凯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2、2014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益盐堂(应城)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益盐堂公司”)与成都百味坊贸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百味坊”)、河南省德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先食品公司”)、河南省卫群多品种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卫群多品种盐公司”)及其他6名自然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应城益
盐堂公司以188.13 万元受让成都百味坊持有的益盐堂(宁陵)健康盐制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陵益盐堂公司”)100%的
股权,本次收购的同时,应城益盐堂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 万元向宁陵益盐堂公司增资,同时宁陵益盐堂公司引进新股东。
本次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应城益盐堂公司持有宁陵益盐堂公司6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由于成都百味坊的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宋睿之妻张红宇和宋睿之岳父张明达,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
司自 2014 年 8 月起将宁陵益盐堂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331,040,000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
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6,172.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7,437,233.3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658,961.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86,269.3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28,107.60

合计                                                                       13,897,990.9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00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宋睿                               境内自然人     44.50%   147,313,180     133,000,000     质押         108,000,000

牟嘉云                             境内自然人     19.72%    65,284,800      48,963,600     质押          48,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
                                   其他            2.67%     8,850,704              0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
丹利华鑫品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其他              2.48%     8,205,833              0
资基金

覃琥玲                             境内自然人      1.83%     6,062,160       4,546,620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
                                   其他            1.32%     4,365,374              0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
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1.31%     4,343,373              0
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
                                   其他            0.85%     2,819,892              0
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刘晓霞                             境内自然人      0.82%     2,727,920       2,045,940     质押              2,727,9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行
                                   其他            0.79%     2,612,608              0
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牟嘉云                                                                      16,321,200 人民币普通股      16,321,200

宋睿                                                                        14,313,180 人民币普通股      14,313,18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850,704 人民币普通股         8,850,7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品
                                                                              8,205,833 人民币普通股         8,205,833
质生活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
                                                                              4,365,374 人民币普通股         4,365,374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卓                                    4,343,373 人民币普通股         4,343,373
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
                                                                            2,819,892 人民币普通股    2,819,892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行业优选股票
                                                                            2,612,608 人民币普通股    2,612,608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领
                                                                            2,573,960 人民币普通股    2,573,960
先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浦江之星 8 号集合资金信
                                                                            2,048,807 人民币普通股    2,048,807
托计划二期

                                               上述股东中,牟嘉云与宋睿为母子关系,牟嘉云为宋睿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对于其他股东,公司未知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无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570,400,024.30    354,273,984.67    61.01%    主要系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将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货款及工
 应收票据             37,052,665.64     97,570,224.71    -62.02%
                                                                   程款

 应收账款            217,777,923.57    111,243,096.42    95.77%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增加了对客户的赊销


 预付款项            241,846,306.74    383,988,026.53    -37.02%   主要系预付大宗材料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36,182,053.03     25,381,549.93    42.55%    主要系营销人员备用金增加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1,999,500.00      6,498,001.43    -69.23%   主要系乐山科尔碱业亏损所致

                                                                   主要系应城塑业、雷波凯瑞、宁陵益盐堂、水溶
 在建工程            560,666,580.48    423,156,973.76    32.50%
                                                                   肥等新增项目所致
                                                                   主要系利川公司、鄂州公司种植葡萄、番茄等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4,474,398.88      3,345,826.13    33.73%
                                                                   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益期在 1 年以上的费用增加所
 长期待摊费用         44,612,039.04     17,108,126.39   160.77%
                                                                   致
                                                                   主要系报告期宁陵公司调整 2013 年补贴收入影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451,295.86     19,855,598.94    33.22%
                                                                   响所得税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2,190,657.85    271,063,138.98   103.71%    主要系预付设备工程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1,254,848,361.01   720,000,000.00    74.28%    主要系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627,817,267.80    365,295,798.01    71.87%    主要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前期收到的预收款项所对应的商品
 预收款项            216,738,073.18    493,327,931.48    -56.07%
                                                                   在报告期实现销售所致

 应交税费             24,259,663.63     52,764,775.35    -54.02%   主要系报告期缴纳了期初的应交税费所致



                                                                                                                 5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应付股利                    699,492.00         1,673,899.56     -58.21%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应付股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              48,184,822.64        164,942,949.58     -70.79%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收购雷波公司股权款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      42,558,359.36    32,220,374.39      32.09%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差旅费等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64,030,057.54    46,982,750.76      36.28%      主要系报告期折旧、研发、工资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36,899,944.06    15,816,329.28     133.30%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4,265.38   -2,909,401.26    -100.15%      主要系报告期不再确认乐山科尔投资损失所致


 营业外收入     4,078,133.17     7,697,881.81     -47.02%      主要系报告期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91,570.76      471,192.04     -80.57%      主要系报告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所得税        19,974,010.99     9,245,362.50     116.04%      主要系报告期利润变动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主要系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876,693.85      21,277,336.59       -907.79%
                                                                                        付现金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投资雷波凯瑞、应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5,922,920.59    -368,086,893.66        -42.88%
                                                                                        塑业、水溶肥等项目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0,508,248.25      83,497,815.78       906.62%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融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新都化工:关于两家控股子公司合并的公告》,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湖北新楚钟肥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城磷铵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新都化工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城复肥公司”)的股权
结构进行调整,并在股权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由宜城磷铵公司吸收合并宜城复肥公司,合并完成后,宜城磷铵公司继续存续,

                                                                                                                         6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宜城复肥公司依法予以解散并注销。
    2014 年 9 月 28 日,宜城磷铵公司完成吸收合并宜城复肥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合并后的宜城磷铵公司更名为嘉施
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取得了宜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420684000006679 的《营业执照》。
    2、2014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新都化工:关于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收购宁陵益盐堂公司股权并向其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与成都百味坊、德先食品公司、卫群多品种盐公司、孙文峰、杨羊、王小
灿、王子连、冯凤芝、李润泉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应城益盐堂公司拟以自有货币资
金 188.13 万元收购成都百味坊持有的宁陵益盐堂公司 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的同时,应城益盐堂公司以自有资金 400 万元向宁陵益盐堂公司增资,同时宁陵益盐堂公司引进新股东(以
下简称“本次增资”)。 本次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宁陵益盐堂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 万元变更为 1,000 万元,应城益盐堂公司
持有其 60%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4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新都化工: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新疆)水溶肥有限公司并由其投资建设 5
万吨/年大量元素水溶肥项目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在新疆昌吉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新疆)水溶肥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5 万吨/年大量元素水溶肥项目。
    2014 年 9 月 16 日,嘉施利(新疆)水溶肥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昌吉州昌吉市工商局颁发的注册
号为 652301050037570 的《营业执照》。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新都化工:关于两家控股子公司合并的公告                        2014 年 8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新都化工:关于子公司应城益盐堂公司收购宁陵益盐堂公司股权
                                                              2014 年 8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
并向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新都化工: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嘉施利(新疆)水溶肥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
并由其投资建设 5 万吨/年大量元素水溶肥项目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无               无                                      无          无         无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无               无                                      无          无         无
作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严格履行。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及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公司实际控制
                                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3 位股东                           控制人宋睿先生及其一
首次公开发行   人及其一致行
                                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 2010 年 03                致行动人牟嘉云女士、张
或再融资时所   动人;公司董                                                         至今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 月 23 日                  明达先生等3 位股东所
作承诺         事、监事、高管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作的上市股份锁定承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                           已于2014 年1 月18 日
                                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履行完毕,相关锁定股份


                                                                                                                      7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购其持有的股份。                                          已于2014 年1 月20 日
                            (2)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员的股东宋睿、牟嘉云、覃琥玲、刘晓霞、                    2、经公司2012年5月11
                            尹辉、张光喜、张明达、邓伦明、李宏承                      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
                            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李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监事。其所作的股份锁定
                            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承诺已于2013 年11月11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                      日履行完毕,相关锁定股
                            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总数                      份已于2013年11月12日
                            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制人宋睿先生控股的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宋睿及其一                      成都市思瑞丰之全资子
                            致行动人牟嘉云、张明达等3 位股东承诺:                    公司雷波凯瑞公司因在
                            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                      建6万吨黄磷及20万吨磷
                            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                      酸盐项目,主要产品之一
                            与新都化工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                      磷酸二氢钾,系一种水溶
                            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                      性速效复合肥,为避免项
                            动。如有违反,本人愿根据法律、法规的                      目建成后公司控股股东
                            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宋睿控制的非上市公司
                                                                                      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公
                                                                                      司已于2013年12月20日,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收购雷波凯瑞公司100%
                                                                                      股权的议案,并于2013
                                                                                      年12月23日完成了雷波
                                                                                      凯瑞公司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无           无                                      无      无        无
诺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如
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    至                    30%


                                                                                                             8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0,670.00   至                13,870.00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669.06

                                                              1、品种盐产销量增加利润增加;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募投项目及山东河南新建项目达产,复合肥产销量增加,利
                                                              润增加。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情况

                                          合同涉 合同涉
                                          及资产 及资产       评估
                                                                   评估
                                          的账面 的评估       机构                 交易价 是否        截至报告期
合同订立公司方 合同订立对        合同签订                          基准                        关联关
                                            价值     价值     名称        定价原则 格(万 关联        末的执行情
    名称         方名称            日期                            日(如                        系
                                            (万     (万     (如                 元) 交易              况
                                                                   有)
                                          元)(如 元)(如   有)
                                            有)     有)

应城市新都化工 农业银行应        2014 年 7                                                                借款合同,正
                                              无      无       无    无    不适用      5,000    否   无
有限责任公司        城支行       月2日                                                                    在执行

应城市新都化工 中化化肥有        2014 年 7                                                                采购合同,正
                                              无      无       无    无   市场价格 1,064.64     否   无
有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       月 10 日                                                                 在执行

                    青海柴达木
成都市新都化工                   2014 年 7                                                                采购合同,还
                    盐湖化工有                无      无       无    无   市场价格     1,020    否   无
股份有限公司                     月 23 日                                                                 未执行
                    限公司

应城市新都化工 建设银行应        2014 年 7                                                                借款合同,正
                                              无      无       无    无    不适用      5,000    否   无
有限责任公司        城支行       月 29 日                                                                 在执行

应城市新都化工 中国银行应        2014 年 7                                                                借款合同,正
                                              无      无       无    无    不适用      5,000    否   无
有限责任公司        城支行       月 30 日                                                                 在执行

                    云南云天化
应城市新都化工                   2014 年 8                                                                采购合同,正
                    国际化工有                无      无       无    无   市场价格     1,175    否   无
复合肥有限公司                   月1日                                                                    在执行
                    限公司

成都市新都化工 中信银行成        2014 年 8                                                                授信合同,正
                                              无      无       无    无    不适用     15,000    否   无
股份有限公司        都分行       月7日                                                                    在执行

                    国投新疆罗
嘉施利(应城)                   2014 年 8                                                                采购合同,执
                    布泊盐有限                无      无       无    无   市场价格     1,120    否   无
化肥有限公司                     月 15 日                                                                 行完毕
                    责任公司

应城市新都化工 农业银行应        2014 年 9                                                                借款合同,正
                                              无      无       无    无    不适用      4,000    否   无
有限责任公司        城支行        月 15 日                                                                在执行




                                                                                                                     9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应城市新都化工 农业银行应   2014 年 9                                                       借款合同,正
                                        无   无   无    无    不适用      4,000   否   无
有限责任公司   城支行       月 25 日                                                        在执行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