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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2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商晓波先生的通知,获悉商晓波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
 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融资及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质
             一大股东   解除质押股数
股东名称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解除日期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及一致行      (股)
                                                                                       股份比例
               动人

 商晓波         是                      2017年4月27日    2019年4月1日   中国银河证券
                         24,120,000                                                      12.29%
                                                                        股份有限公司
 商晓波         是       1,500,000      2018年7月2日     2019年4月1日   中国银河证券     0.76%
                                                                        股份有限公司
 商晓波         是       1,500,000      2018年9月10日    2019年4月1日   中国银河证券     0.76%
                                                                        股份有限公司
 商晓波         是       2,100,000      2018年10月11日   2019年4月1日   中国银河证券     1.07%
                                                                        股份有限公司
 商晓波         是       2,100,000      2018年10月12日   2019年4月1日   中国银河证券     1.07%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31,320,000           -               -               -          15.96%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晓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6,205,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6%。
 其中高管锁定股股份 147,154,479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49,051,493 股。其中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 92,110,000 股,占商晓波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46.95%,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9%。邓
 烨芳女士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5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0%,累计质押
 公司股份 36,000,000 股,占邓烨芳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 64.86%,占公司总股本的 6.87%。
     截至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作为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1,705,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6%。商晓波先生、邓烨
芳女士累计质押股份为 128,11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 50.90%,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6%。
三、 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商晓波先生承诺
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