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3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
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
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
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下午 2:30 在合肥市双凤开发区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