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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42,682,473.21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24,268,247.32 元,加上以前年度

未分配的利润 770,497,499.32 元,减去已分配 2019 年红利 83,795,016.48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05,116,708.73 元。

    鉴于公司 2020 年盈利保持较好态势,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

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23,718,8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120,455,336.19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

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的议案》;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