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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路钢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平)2021-03-31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努力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
责义务。公司 2020 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琦
(本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度共参加董事会 13 次(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亲自出席,积极听取现场
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能更好的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0年5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二)2020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拟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
 案》等事项,发表了《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6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7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的专项说明》等事项,发表了《对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8 月 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
 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六)2020 年 9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
 案》等事项,发表了《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七)2020 年 11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对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检查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获悉公司上市等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
 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非常关注公司重大战略
 的制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切
 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
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
查和监督。
(二)公司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
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 2020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本人在 2020 年勤勉尽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务,对于需经董事审议的议案,事先进行认真的审核,深入了解有
关议案情况,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五、其他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
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加强与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更好的发挥独立董
事的职能作用。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潘平电子邮箱:Panping@vip.sina.com




                                                 独立董事: 潘平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