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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铁塔: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11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9-03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董事会已于 2019 年
5 月 7 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上午 10 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东方铁塔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韩方如、邱锡柱、杜勇、敖巍巍、何良军、许娅南。独立
董事候选人为:权锡鉴、张世兴、陈书全。(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换届选举方式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
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5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韩方如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高
级经济师;第十届、第十一届山东省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山东省人大代表、青岛市工
商联副主席、胶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历任公司会计、财务负责人、常务副总,现任
本公司董事长、青岛东方铁塔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海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董事、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韩方如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87,750,000 股,与实际控制人韩汇如先生系姐弟
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韩真如女士(持股 87,750,000 股)系姐
妹关系,韩真如女士与本届另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锡柱先生系夫妻关系。除前述
关联关系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邱锡柱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历
任公司销售科业务员、销售科科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泰州永邦重
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邱锡柱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韩真
如女士系夫妻关系(韩真如女士与董事韩方如女士及与实际控制人韩汇如先生系姐妹、
姐弟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1972 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曾任原四川省南部县氮肥厂财务科科长、陕西省宝鸡川龙化工有限公司
财务处处长、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开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四川汇力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开元集
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开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四川开元集团有限公司总
裁、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杜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603,099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敖巍巍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曾任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工程师、项目总工、商务经理、
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苏州东方铁塔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汇景薄膜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

    敖巍巍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娅南先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汉族,硕士学位,经
济师;历任公司北京业务部主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许娅南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良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汉族,硕士学历,高
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华东业务部主管、市场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青岛海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京能(迁西)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世能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世利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省汇元达钾
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何良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

    权锡鉴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
历;现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管理学会会长。曾
任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本公
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权锡鉴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世兴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 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
历;现为中国海洋大学 MPAcc(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青岛市国资委招标评审专家、青岛市财贸专家咨询团成员。曾
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本
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担任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世兴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书全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
历;现为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岛市法治青岛
建设研究会常务理事、青岛市税务学会理事、青岛市法治智库专家委员、青岛市政府
制定价格听证会专家,并担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书全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