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8-12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5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上午 11
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经审阅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半年报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
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5 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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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到
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5 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监事会无其他事项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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