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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美特气: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9-016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已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不会发生总股本的变动。本次分红派息不存
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况。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3,7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2               新疆信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978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巴陵石化化肥事业部西门)
       咨询联系人:张伟、王虹
       咨询电话:0730-8553359
       传真电话:0730-8551458
       六、备查文件
       1、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