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荣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部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见2023-04-29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1年度部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作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2021年度部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部分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部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综上,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部分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
部分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曾江虹 刘卫兵 龙琼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