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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方轴承: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简称:南方轴承          证券代码:002553          公告编号:2019-014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以书面、电话
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
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
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羊文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
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
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 2019
年4月26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3、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对董事会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
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承担公司审计期间,勤勉、
尽职、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
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
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续聘决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7、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90,744,723.79
       元。根据《公司法》与《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净利
       润的10%(即9,074,472.38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9,943,809.40元,2018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2,014,060.81元。
           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34,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69,6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
       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果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该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需要,是合理的,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的决定》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现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
       修订后的章程待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原章程同时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的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第二十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公司债券;
         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之一进行:                                          (二)要约方式;
第二十
四条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
第二十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五条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销。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
                                                         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工。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第(二)
第四十
一条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项。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
         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
第一百   工作;
零九条                                                           (十六)决定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
                                                             项、第(六)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除本
第一百   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
二十条
         数通过。                                            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不超过”,
九十八   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 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过”不
  条
         “过”不含本数。                                    含本数。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没有发
         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