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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17-03-15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7-01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接
到公司股东白明垠先生和肖荣先生关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
         是否为第一大     解除质      质押           质押
 股东                                                                       质押占其
         股东及一致行     押股数      开始           解除         质权人
 名称                                                                       所持股份
             动人       (万股)      日期           日期
                                                                              比例
          非第一大股
                                                                 平安证券
          东,为第一               2016 年 7 月   2017 年 3 月
白明垠                   2,600                                   有限责任   22.17%
          大股东的一                  21 日          13 日
                                                                   公司
          致行动人
          非第一大股
                                                                 平安证券
          东,为第一               2016 年 7 月   2017 年 3 月
 肖荣                    1,500                                   有限责任   15.43%
          大股东的一                  21 日          13 日
                                                                   公司
          致行动人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白明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729.07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95%;截至公告日,白明垠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550 万股,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总数的 21.7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8%。
    截至公告日,肖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718.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08%;截至公告日,肖荣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4,264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总数的 43.8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8%。
    黄松先生与白明垠先生、潘峰先生、肖荣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四人共同作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日,上述四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7,385.05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25%;截至公告日,四人累计质押公司股
份 16,850 万股,占四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35.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74%。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