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6-30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7-03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油科思”)为其参股公司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西国强”)向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 3,000 万元贷款,按持股比例,
以华油科思持有的山西国强股权提供人民币 450 万元的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期限
为 1 年。
由于山西国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国强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楼 109A 室
3、法定代表人:郭峰
4、注册资本:3,529.41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经营范围:天然气管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天然气研究;天然气灶
具及相关仪器、仪表、设备的销售;工程设备的租赁。
7、与本公司关系:参股公司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800 51%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00 34%
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529.41 15%
9、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山西国强总资产 105,119,682.60 元,负
债总额 112,102,121.11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78,8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
额 为 33,302,121.11 元 ), 净 资 产 -6,982,438.51 元 , 2016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81,988,108.42 元,利润总额-9,114,751.44 元,净利润-9,114,751.44 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山西国强总资产 123,583,968.7 元,负债总额
132,587,550.93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98,7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33,887,550.93 元), 净 资产-9,003,582.23 元,2017 年 1-3 月 实现营 业 收入
22,189,825.51 元,利润总额-2,021,143.72 元,净利润-2,021,143.72 元(未经审计)。
2017 年 3 月 31 日,山西国强资产负债率为 107.2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华油科思对山西国强的担保方式为以华油科思持有的山西国强股权提
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 年。
山西国强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为山西国强提供相应的担保,山西国强以
其自有资产(天然气输气管道、土地等)对华油科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山西国强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油科思的参股公司,华油科思为其提供担保
是为了满足其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的需要,解决其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次申
请的贷款将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山西国强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山西国强将以其自有资产(天然
气输气管道、土地等)向华油科思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
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推进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华油科思按照出资
比例提供担保,同时山西国强将以其自有资产向华油科思提供反担保;山西国强
除为本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因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5,240.23 万元人民币,
占 2016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6.37%;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
为 24,733.23 万元人民币,占 2016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9%。本次担
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5,690.23 万元人民币,占 2016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6.5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4,733.23 万元人民币,占 2016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9%。公司没有逾
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