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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6-30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7-04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7 月 17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16 日-2017 年 7 月 17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7 月 17 日下午 15:00。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2 层
公司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1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议程安排如下: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
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
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00                                                       √
                             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有:
    1、截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
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
理部。
    2、登记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6 层华油
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6 层华油
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邮编:100088。信函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丁显瑶
    联系电话:010-8280980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81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6 层
    邮政编码:1000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4”,投票
简称:“惠博投票”。
    2、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1.00                                                          √
                              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同一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6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7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作为惠博普(证券代码:002554)的股
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
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
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1
                            议案》
    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