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8-02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4、6、8 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5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 12 层 会议室。 6、主持人:黄松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 395,886,3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70,810,000 股的 36.970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372,022,4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70,810,000 股的 34.742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8 人,代 表股份 23,863,9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70,810,000 股的 2.228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1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 份为 35,345,2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70,810,000 股的 3.3008%。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和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 下: 1、《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5,871,3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反对 15,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5,886,3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95,886,3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5,707,6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9%;反对 178,71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1%; 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66,57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44%;反对 178,71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6%;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5、《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95,886,3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5,886,3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45,28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5,886,3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5,886,3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45,281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7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该报告对 2017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日 常工作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全文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刊载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 (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宗爱华、孙雨林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