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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七互娱: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曾开天通过大宗交易向胡宇航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11-08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19-121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曾开天通过大宗交易
                     向胡宇航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1 月 7 日,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收到公司 5%以上股东曾开天的《关于大宗交易定向转让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曾开天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胡宇航转让公司股份 34,503,05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63%,其转让的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的情况

    1、股东转让股份的情况

                                                   转让均价       转让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转让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曾开天     大宗交易     2019 年 11 月 7 日         16.70       34,503,057           1.63


    2、本次大宗交易股份定向转让前后的持股情况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曾开天           369,304,174           17.48              334,801,117         15.8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曾开天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2,112,251,697 股,曾开天持股 334,801,117 股,占公司总

                                               1
股本比例为 15.85%,根据本次披露的定向转让股份计划,曾开天在未来任意连续九十个自

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定向转让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本次定向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曾开天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定向转让股份计划。本次定向转让股份计划存在定向转让时

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曾开天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若未来曾开天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5%或者胡宇航增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达到 5%,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曾开天或者胡宇航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

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 2 日内,不得

买卖公司的股票。

    三、备查文件

    1、曾开天签署的《关于大宗交易定向转让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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