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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马服饰: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1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
关材料,现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和专
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关联方温州市梦多多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的因租赁房
屋建筑物的其他应收款为 111,000.00 元,对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
司的其他应收款为 515,360.59 元;对子公司森马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
其他应收款为 34,323,800.00 元,对子公司浙江森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
收款为 14,500,000.00 元,对子公司上海绮贝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
34,378,752.54 元 , 对 子 公 司 上 海 森 睿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为
117,109,920.78 元 , 对 子 公 司 上 海 盛 夏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为
43,930,000.00 元,对子公司开心栗子(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
12,563,303.77 元, 对子公 司上 海森 歌企 业管理 有限 公司 的其 他应收 款为
3,000.00 元,对子公司上海森马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 117,850,000.00
元,对子公司上海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 5,300,000.00 元,
对子公司上海深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 10,308,520.61 元;对参股
公司上海裔森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 21,000,000.00 元。除上述资金占用
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的
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9,065.92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9%。其中,公司为森滋(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为不超过 165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065.92 万元),为上海森汇进出口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约合人
民币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以上汇率按 2021 年 6 月
30 日汇率中间价计算)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对上述担保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
    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浙江森
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贯彻了中国
证监会相关文件精神,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能够较好的回报
广大投资者,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余玉苗    郑培敏 季晓芬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