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浙江翰漫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2021-04-20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浙江翰漫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浙江翰漫及其
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控制
的公司浙江翰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漫”)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3,000,000 股公司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通过
浙江瀚漫和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合计持有的公
司表决权比例将由 15.53%增至 34.9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
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瀚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 30%,会
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及认购人浙江瀚漫已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36 个
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浙江瀚
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春江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浙江瀚漫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及认购人浙江瀚漫已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
的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同意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江、浙江瀚漫和东方恒正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