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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因美: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ST 因美        公告编号:2019-015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强赤
华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公司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91 亿元,同比下降 6.38%;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11.36 万元,同比上升 103.89%。监事会同意 2018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


                                     1
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仅指母公司)2018 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 5,882,124.13 元。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88,212.4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的
利润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6,753,347.69 元。

       2018 年度,公司实施股票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0,101,239 股,累计支

付总金额为 91,967,883.72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

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除此以外,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合本年度列席董事会会议时了解到的
相关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建议公司定期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测,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效果和效率的监督检
查。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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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19 年 3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
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
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9、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宁波广达盛贸易有限公司担保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关于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10、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抵押
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资产拟抵押担保用于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贷
款,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资产抵押为公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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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担保。
    《关于资产抵押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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