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5月)2019-05-15
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更好地调动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而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增长,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法定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职责
公司根据本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年度经营计划等拟订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提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特性及竞争变化,对本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提出修
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条 基本原则
1、以岗位价值贡献为导向原则;
2、薪酬与绩效挂钩原则;
3、外部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原则;
4、职务待遇与职位工作需要对应原则。
第五条 薪酬结构与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四部分构成: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占比 60%,绩效工资占比 40%,分 12 个
月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承担的职责不同对应不同级档的基本薪酬,具体以审议通过的薪酬议
案为准,各级档薪酬表请见附件。
2、年终奖金:
至年终根据董事会年度经营目标(营业收入、净利润)达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可获得
一定额度的年终奖金。
年度利润达成对应年终奖金标准为月度基本薪酬*N;年度营收达成对应年终奖金标准为
月度基本薪酬*N,N>1,具体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议案为准。
3、经营奖励:
公司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净利润目标且营收目标达成,则经营层根据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超额利润奖励议案享受超利润奖励。具体计提比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议案为
准。
4、其它奖励:
高级管理人员可依据公司项目奖励、兼岗津贴等管理办法享受项目奖励、兼岗津贴等其
它公司激励奖金。
第六条 考核与发放
1、月度绩效工资考核:
总经理:实际发放月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标准*上季度营业收入目标达成率;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月度绩效工资=月度绩效工资标准*0.5*上季度营收达成系
数+月度绩效工资标准*0.5*个人上季度 KPI 系数。
至年终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达成,则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季度营业收入目标
达成率按 100%达成回算补发月度绩效工资。
2、年终奖金考核:
至年终根据董事会下达的营收及利润目标达成率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年终奖金。
总经理:
实际发放利润年终奖金=约定年终奖励*50%*利润达成率(系数 1 封顶)
实际发放营收年终奖金=约定年终奖励*50%*营收达成率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发放利润年终奖金=月度基本薪酬标准*N*利润达成率(系数 1 封顶)*个人年度绩效
评分。
实际发放营收年终奖金=月度基本薪酬标准*N*营收达成率*个人年度绩效评分。
N>1,具体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议案为准,高级管理人员分管系统发生重大责任安
全事故及重大经营责任事故则原则上个人年度绩效评分为 0。
3、年终经营奖励:
公司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净利润目标且营收目标达成,则可按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超
额利润奖励计提比例核发年终经营奖励,超额利润部份需扣除非经营性超额利润。原则上奖
励总额 50%为总经理年终经营奖励,余 50%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奖励,由总经理负
责分配。
4、根据当年度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
管理人员考核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 职务待遇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性质及承担的工作压力,由总经理设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待遇。
第八条 附则
1、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担。
2、本办法中涉及的营业收入额、利润额等数据,批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3、高级管理人员如因其岗位特殊性或入职约定薪酬与以上规定不同,则可递交专项薪酬
与考核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按双方约定方案执行。
4、本管理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级档表
单位:万元
级档 标准 适用职位
1 380
2 330 适用于总经理
3 280
4 180
5 150
6 125 适用于其他法定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 100 董事会秘书等)
8 75
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