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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因美: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2021-11-04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104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告了《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4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57,523,333 股,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在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 公司 总股 本从 1,022,520,000 股增 加至
     1,080,043,333 股。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
     团”)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新增股份
     导致贝因美集团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12,218,500 股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20.75%被动稀释至 19.65%,稀释比例超过 1%。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收到贝因美集团的告知函。根据《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 3758 号 15 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11 月 3 日

股票简称                贝因美                      股票代码                002570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1
             A股                             0                                     1.10%

             合 计                           0                                     1.1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221.85           20.75%        21,221.85              19.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221.85           20.75%        21,221.85              19.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是□ 否√
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是□ 否√
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二、备查文件


                                              2
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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