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5-017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股票简称 国电清新 股票代码 00257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晓芳 王娟 电话 010-88146320 传真 010-88146320 电子信箱 zhqb@qingxin.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本年比上 2013 年 2012 年 2014 年 年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276,794,616.19 765,021,644.55 765,021,644.55 66.90% 383,268,758.53 383,268,758.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70,577,581.68 180,022,616.96 180,022,616.96 50.30% 104,524,351.87 104,524,351.87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74,488,580.83 179,504,310.61 179,504,310.61 52.91% 103,939,600.62 103,939,600.62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03,103,398.32 48,797,824.09 48,797,824.09 316.21% 242,290,515.58 242,290,515.58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34 0.34 50.00% 0.20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34 0.34 50.00% 0.20 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1.63% 8.30% 8.30% 3.33% 5.03% 5.03% 率 本年末比 2013 年末 上年末增 2012 年末 2014 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810,816,285.50 3,654,308,708.04 3,709,201,645.25 29.70%2,719,892,056.54 2,736,806,229.34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421,344,051.00 2,230,576,673.73 2,230,576,673.73 8.55%2,109,754,056.77 2,109,754,056.77 的净资产(元)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779 36,793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45.21% 240,863,100 240,863,100 质押 5,100,000 法人 境内非国有 新疆中能华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8% 32,400,000 32,400,000 法人 王瑜珍 境内自然人 4.00% 21,300,000 21,300,000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 其他 1.26% 6,710,817 6,710,817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 其他 1.13% 5,999,880 5,999,880 投资基金 上海和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君沣 其他 0.94% 5,028,900 5,028,900 盈 PIPE 投资基金 1 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安顺灵 其他 0.88% 4,699,929 4,699,929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其他 0.85% 4,537,421 4,537,421 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盛 其他 0.84% 4,499,755 4,499,755 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其他 0.75% 3,999,822 3,999,822 1、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和上述其他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2、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的情况。 1、公司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 有 162,363,100 股股份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78,500,000 股股份,实际合计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40,863,100 股股份。 2、公司股东新疆中能华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 券账户持有 27,400,000 股股份外,还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000,000 股股份,实际合计 2 持有 32,400,000 股股份。 3、公司股东王瑜珍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 21,300,000 股股份。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述 1、节能减排的宏观政策支持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于2015 年1月1日施行。至此,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新环保法新增 的“按日计罚”的制度、环保违法行政拘留制度、主管领导追责制度、环保公司诉讼制度,使得环 保执法在实践中更加易于实施。新环保法的实施,必将成为环保事业的重要分水岭,为中国经济转 型和环保治理开启新的篇章,为环保节能行业带来趋势性增长契机。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环境污染是民生 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今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 都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实施水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 全过程监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工业 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我国节能环保市场潜力巨大,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 业。 3 2、烟气治理行业迎来发展机遇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等重要环保法规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有望在2015年颁布实 施,2014年9月国家能源局《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 (2014-2020年)》要求:新建燃煤 发电机组应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东部地区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 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中部地区(黑龙江、吉林、山西、安徽、湖北、湖南、河 南、江西等8省)新建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 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更高标准的环保要求,势必带动新一轮的大规模环保投资需求和环保企业 的新的增长机遇。 201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创新企业第三 方治理机制,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所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 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来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 业化程度。第三方治理模式,将成为未来环境治理的一大趋势。火电脱硫领域作为该模式运用的典 型,会充分发挥已经积累的经验,在实践中取得更大突破。 中国经济发展导致的环境欠账为环保产业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大气污染的加剧为烟气 治理企业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国家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也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环保 产业将更加偏向于科技突破和技术创新,新兴行业的属性也使得其管理方式更现代化,因此,环保 行业代表未来经济发展方向,加之中国环保治理市场的庞大需求,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环保治 理企业依旧会保持相当乐观的增长态势。 (二)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业务规划 在国家大力推动环保、节能减排的发展环境下,国电清新未来紧紧把握国家进一步推动环保产 业的历史机遇,围绕主营业务,巩固在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领域的业务,积极拓展非电领 域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业务。针对京津翼及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等环保要求极高的地区,公司 加强技术推介,为客户提供完整技术解决方案,营造公司核心技术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利用波 兰子公司的平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强与境外公司的技术和业务交流,拓展境外业务。与此同 时,通过战略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好企业外延式发展。 国电清新将凭借公司的技术优势及资本优势,不断的通过技术创新、业务创新、模式创新,构 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烟气治理产业链,将国电清新打造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工业烟气治理专业 运营服务商。通过持续创新带动产业技术升级,推动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公司2015年主要经营目标包括: 1、持续技术研发与创新: (1)在技术上持续的大力投入研发,按研发方向建立研发室和课题组垂直管理模式,建立多项 目管理体系,实现项目的动态管理和可视化,保障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形成突破。 4 (2)进一步完善技术平台,加大与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做好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3)加强团队建设,建立合理的人才输送通道,改进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设计能力、沟通能 力及团队合作能力。 2、扩大环保市场: (1)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SPC-3D为排污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公司迎来了前所未有发展契机。在短时间内快速占领市场,要在原有的市场开拓模式上要有所突破 和创新,整合各方面资源共同打造环保产业的平台型公司,从而实现跨越式高速增长。 (2)巩固现有脱硫、脱硝市场领先地位,将新技术应用到非电领域,占领非电领域环保市场。 (3)逐步加强市场竞争力的建设,通过拓展领域和技术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的不断 提升。 (4)加大国内国外市场宣传推广力度, 加强对市场团队的培训与考核,立足本土,走向海外, 实现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 (5)进一步优化活性焦干法脱硫技术,为活性焦干法脱硫技术在我国富煤缺水、草原生态比较 脆弱的地区的煤电基地、高环保、综合洁净要求的地区以及复杂烟气的处理的区域进一步项目实施 做好充分的准备。 3、节能业务布局 开展节能投资项目管理。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深化和创新为主要业务方向的专业化节 能服务。 4、资源综合利用领域 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带动下,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领域获得广阔发展空间。借助资本 优势,寻求优势技术和市场合作方,在产业链上下游寻求机会。 5、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平台,在继续内生式发展的同时,辅以外延式扩张,寻求优质项目, 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6、公司全面信息化平台已初步建设,已实现多方面、多方位管控的信息一体化,实现企业内 外部信息的共享和有效利用。未来公司将建立面向服务对象的业务应用系统和信息服务门户,为环 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业务提供更智能的综合服务和决策,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 竞争力。 (三)未来面对的风险因素 1、业务量快速增长后面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呈现技术多样化、业务模式多样化特征,管理 的广度和深度在逐步加大,对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现有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能否适应公司所 处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都是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针对该风险,公司将积极转变管理模 式和管理理念,强化内部管理,强化执行力,积极推进内部控制,推进公司管理上水平。并加强人 5 员培训及储备管理,建立合理的人才输送通道,形成一支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的管 理团队。 2、新产业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在投资项目虽然都经过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及充分论证,但不排除由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当 地政府财政政策、预测分析的偏差、新投资公司运营能力及公司整合能力等因素影响造成投资的风 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会强化对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定期核查投资项目 可行性,适时进行调整,同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内控管理,强化整合,形成合力,实现公司预期投 资目标。 3、应收账款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量的快速增长,公司总体应收账款成上升趋势,势必对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成为 潜在的风险。为此,公司加大了对应收款项管理的力度,回款率进入考核机制,减少应收款项的沉 淀。针对项目不同情况,责任到人,促进项目款项的收回。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鉴于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至7月对企业会计准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修订后的国家 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 表》进行了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要求上述准 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 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6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 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 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 响。 (二)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 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 影响。 (三)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 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 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 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 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 7 影响。 (五)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 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 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 影响。 (六)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 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 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 响。 (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 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 影响。 (八)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23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 行相应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 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司新投资设立增加清新天地、SPC欧洲公司两家二级子公司;因子公司新设立陕西 西咸、临汾润宇、裕泰节能三家三级子公司;子公司购买股权取得中环华清一家三级子公司。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元 8 公司 所处 主要产品或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类型 行业 服务 波兰及周边 SPCEUROPE 市场进行能 Sp.zo.o. 源、环保、 环保 (SPC 欧洲 子公司 投资建设, 9,939,460.07 7,284,041.57 7,284,041.57 0.00 -2,765,214.09 -2,765,214.09 行业 有限责任公 大型燃煤电 司) 厂的烟气治 理。 陕西西咸新 区中天润博 环保 具体项目实 孙公司 50,000,000.00 3,826,063.82 984,000.00 0.00 0.00 0.00 水务有限公 行业 施公司 司 临汾润宇水 环保 具体项目实 孙公司 60,000,000.00 24,061,281.84 17,000,000.00 0.00 0.00 0.00 务有限公司 行业 施公司 浙江清新天 大型燃煤电 环保 地 环 保 技 术 子公司 厂的烟气治 100,000,000.00 573,043,237.30 126,592,208.98 61,798,999.99 26,592,208.98 26,592,208.98 行业 有限公司 理 中环华清(北 节能 节能投资项 京)科技有限 孙公司 14,700,000.00 19,845,849.23 19,549,966.07 0.00 -4,594,711.93 -4,663,240.41 行业 目管理 公司 临沂市裕泰 节能 节能投资项 节 能 有 限 公 孙公司 50,000,000.00 212,419,840.04 0.00 0.00 0.00 0.00 行业 目管理 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 2015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 至 40% 净利润变动幅度(%) 2015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058.63 至 7068.40 净利润区间(万元) 2015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048.86 净利润(万元) 脱硫运营业务运行较为稳定,子公司清新天地于 2014 年下半年收购运营乌沙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山电厂脱硫特许经营项目;EPC 项目建造进度较快,均为 2015 年 1-3 月带来 利润增长;云冈 BOT 项目 3 号机获得山西省超净排放补贴。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开元 9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 10